夫妻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能反悔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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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夫妻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能反悔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夫妻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能反悔吗

一、夫妻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能反悔吗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则随时能无条件的反悔;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则在离婚后一年内能反悔,但如果反悔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驳回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协议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一般情况下,夫妻协议离婚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割的。具体的分割情况双方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财产分割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的以下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未明确只归于一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夫妻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能反悔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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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签订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效力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反悔的,须在一年内起诉,且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被法院变更或撤销,1、存在欺诈行为。2、存在胁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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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并就离婚财产分割签订协议,接着双方应该按协议履行。但是,有些人认为财产协议不利于自己,签完后想反悔。那么,这时候要确定是否可以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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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可知,双方离婚时就房产问题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在双方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否则,超过一年后人民不予受理。其
二,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所谓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所谓胁迫,是指一方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除了这两种情形外,对于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另一方也可以以签订协议时对方乘人之危为由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
二、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
(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夫妻一方在离婚后就房产分割反悔的话,那么可以向提讼,但是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否则的话是不会受理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夫妻离婚已经一年多了,因为之前是签订离婚协议的,因为分割财产的事情有反悔,要问下,这个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能不能反悔?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离婚后、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3)所以说你可以让你的朋友完全不用担心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胁迫等情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个情形的诉讼时效《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婚姻法47条规定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转移、变卖:关于债务问题,只对夫妻两人有效,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离婚时,一方隐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条规定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债权人仍可向其任意一人追偿或者向其二人一起追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补充、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2)但是对于订立离婚协议时一方隐瞒财产的,除非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是无效的,只不过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协议中约定的应当承担该债务的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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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后能反悔吗
只要没有登记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不附加义务的对离婚协议反悔。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但是对财产分配方面不满意,可以反悔,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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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过一年,可不可以反悔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过两年能不能反悔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综上所述,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过两年反悔不会支持。根据我国法律,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轻易撤销。如果离婚后一方当事人觉得财产分配有问题或者其中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超过这个时限,就不会再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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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转让协议能反悔吗
不能。只要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了字,该协议没有漏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签订协议后就算一方反悔了也是没用的,不会对协议效力产生任何影响,股权转让仍需按照约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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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两年内可以反悔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过两年能不能反悔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综上所述,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过两年反悔不会支持。根据我国法律,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轻易撤销。如果离婚后一方当事人觉得财产分配有问题或者其中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超过这个时限,就不会再受理了。
各位律师好,我和我老公离婚的时候签了财产分割协议他现在又后悔了。不知道根据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反悔了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
(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你好,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是否生效
[律师回复] 一、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是否生效
    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作了离婚登记或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协议进行调解离婚,才能生效。没有到婚姻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时,离婚协议是对双方没有约束力的。
    二、离婚协议如何写才有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2、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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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吗?
遗产分割协议如果符合条件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反悔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反悔必须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只有拥有合法的理由才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从而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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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赠与能反悔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夫妻婚内赠与以后,所赠与的财产归被赠与的一方所有,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一)夫妻婚内赠与可以反悔吗赠与财产转移后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与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方可以在转移财产后撤销赠与: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2.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3.受赠方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4.受赠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夫妻受赠与的一方存在上述情形的,那么赠与的一方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夫妻婚内赠与可以反悔吗赠与财产转移前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在赠与财产转移前撤销。另外,新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这就是说,如果夫妻婚内赠与房屋的,只要房屋没有变更产权登记的,那么除非夫妻婚内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否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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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 财产分割反悔还能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一般地,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些人为拿到更多的财产,便隐藏财产,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并且,另一方在离婚后才发现这一情况的,那么便要确定是否可以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上,婚姻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一旦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是不可以予以撤销的,不过财产可以再分割。
按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1、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另一方离婚后发现的,协议离婚后1年可以去主张变更或撤销。
2、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离婚后发现的,从发现起2年内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后发现有遗漏的财产,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能证实签订离婚协议时对方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不能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因此,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情况的,可以就被隐藏的部分财产请求再次分割,而不用重新分割所有的共同财产。
最后,事实上,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对方可能会以离婚后取得的财产否认,所以权益受有损害的一方请求在再次分割时,一定要提供足够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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