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有没有追诉时效的。与公诉案件一样,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也根据构成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没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没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案件范围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包括下列三类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下列案件:
(一)侮辱诽谤案件,但这类案件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三)虐待案件。
(四)侵占案件。
二、被害人有没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就是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具体来说包括下列案件:
(二)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
(三)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案件。
(四)涉及重婚的案件。
(五)遗弃家庭成员的案件。
(六)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以及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没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没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没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没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刑事自诉案件的案件范围是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包括下列三类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下列案件:
(一)侮辱诽谤案件,但这类案件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三)虐待案件。
(四)侵占案件。
二、被害人有没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就是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具体来说包括下列案件:
(一)故意伤害中致人轻伤的案件。
(二)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
(三)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案件。
(四)涉及重婚的案件。
(五)遗弃家庭成员的案件。
(六)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以及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没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没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没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没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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