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招标合同管理分类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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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怎样进行招标合同管理分类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怎样进行招标合同管理分类

一、怎样进行招标合同管理分类

合同管理方法有:

1、建立合同台账;

2、合同动态管理制度;

3、合同评价评审制度;

4、合同完成后总结分析制度。

按下列流程进行合同管理分类:

1、先对合同进行编号处理;

2、归属于各个部门的合同应有相应部门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对合同进行整理、归档、备案;

4、各部门自行备案后,并报人事行政部统一备案管理;

5、公司需要__份合同时,可以先由人事行政部查询一下,然后再去有关部门调取文件。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

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怎样行使行纪合同指示权

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按其指示进行行纪活动,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应给行纪人一定范围内的授权,行纪人在此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和判断处理行纪事务。委托人还有权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给出新的指示。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四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九百五十五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三、中标方不签合同该怎样处理

工程中标方没有签合同,招标方和对方可以先协商签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怎样进行招标合同管理分类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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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个方面关系,使总承包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一方面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协调会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经常性的工作应订立工作程序,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也就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  

三,要建立文档系统。项目上要设专职或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这些工作非常繁琐,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工程的原始资料都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产生的,是由业主、分包商及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的。建立这些文档与对这些文档进行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这些内容包括:定期的工程实施报告,如每月的工作量报表;在工程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及其处理的书面文件,如工程环境的突然变化、不可预测的地质条件以及其他情况等等,这些都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及总承包方的签署和认可。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二、加强合同实施过程控制合同实施控制是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合同实行控制的重要环节。  

一,对工程目标进行强有力的控制。总承包合同定义整个工程建设的总目标,这个目标经分解后落实到各个分包商等,这样就形成了目标体系。分解后的目标是围绕总目标进行的,分解后的目标实现与否及其落实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总目标的实现与否及其质量,这就是它们的辩证关系。控制这些目标就是为了保证工程实施按预定的计划进行,顺利地实现预定的目标。工程实施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费用控制。  合同控制有着它的特殊性,其最大的特点是动态性,一方面在合同的实施过程经常会受到外界的干扰,是呈波动状向合同目标靠拢,这就需要及时发现,并加以调整。另一方面,合同本身也在不断变化,绝对不变的合同是不存在的,尤其像电源建设工程这种庞大而复杂的工程。作为总承包商的合同控制,不仅是针对与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而且包括与总承包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等,也包括这些合同间的协调控制。尤其在目前的总承包模式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沟通和协调这之间关系变得尤为重要。  

二,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和监督。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发生偏离,这就需要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要不断找出偏差,调整合同实施。  作为总承包商对分包合同以及采购合同的实施要进行有效的控制,要对其进行跟踪和监督,以保证总承包合同的实施。此外,作为总承包商有责任对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以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三,对合同实施过程加强信息管理。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难度与质量要求不断提高,而利润含量却不断降低,工程管理的复杂程度和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度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地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是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工程管理中对信息的处理还基于纸介质进行,信息的流速并不快。对总承包商来说,一方面这是由于项目自身的管理水准的高低,另一方面也受到分包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的影响。  因此,要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三方面着手。一是明确信息流通的路径;二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三是加强对业主、监理、分包商等的信息管理,对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有对方的签字,对对方信息的流入更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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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中为什么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建立固定资产保管使用责任制面实行设备定号、保管定、管理定户建立保管折管理条行效经验设备定号按照固定资产目录每台设备按类、项统编号使每台设备都编号保管定根据谁用、谁管、谁负责原则设备保管责任落实管理定户班组设备管理基层单位管理户并班组单位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折调入、调等按户口管理办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业务展根据家关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
第二条本办适用于总公司各专业公司(包括事管理权专业公司同)其所属企业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使用程保持原物质形态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与产经营关设备、器具、工具等;属于产经营设备物品单位价值2000元、使用期限超两应作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类按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原则:
(一)购固定资产其购价加由公司负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保险费及其附加费用计价外购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固定资产按建造程实际支计价;
(三)原固定资产基础进行改建、扩建按固定资产原值加改建扩建发实际支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境外调或引进固定资产所附单据确定金额加由公司负担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税金等计价;所附单据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固定资产投资向调节税、耕占用税计固定资产价值公司依固定资产进行偿转让、租、变卖、抵押借款、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应依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范围折旧限按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限(称直线)净残值率按3%计算月增加固定资产月提折旧月减少固定资产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折旧额按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限
(二)固定资产折旧率=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折旧率)/12
第五章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预算购置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式附)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办公室并按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含)由财务本部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30000元(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亏损企业扭亏期间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第十条经批准购置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第十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式附)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关部门员鉴定并签署意见按购置固定资产审批程序转呈关领导批准报废第十三条原则维修费用于净值固定资产予报废第十四条总公司办公室统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应所固定资产进行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内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
第六章财产清查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财务本部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定期清查(至少终清查)固定资产清查主要通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便真实反映其实数量布情况盘盈盘亏应查明原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由办公室财务本部组清查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确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固定资产盘亏表经关员签字或盖章财务本部据进行关帐务处理第十九条财产清查发现盘盈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累计折旧额作净值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差额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净收益或净损失计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毁损、报废损失较期摊销摊销期限超2年。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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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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