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是不是能够在外地办理
1、协议离婚不能够在外地办理,诉讼离婚满足被告在外地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能够在外地办理;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如果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能够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在服刑期间是否能够诉讼离婚
在服刑期间有权提起离婚诉讼,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经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了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夫妻两人都在异地能够办理离婚吗
两个人都在异地能办理离婚,但是只能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在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诉讼离婚当事人能够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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