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有没有死刑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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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有没有死刑

一、贪污罪有没有死刑

贪污罪有没有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没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犯贪污罪可以判死刑

犯贪污罪可以判死刑。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没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没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没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没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没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没有国有没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三、涉嫌贪污罪会判死刑

涉嫌贪污罪有没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没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没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没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没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没有国有没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贪污罪有没有死刑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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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但要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如果对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并不符合罪罚相适应的原则。有些人贩子的行为尽管构成了犯罪,理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情节较轻。而有些人贩子可能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则会被处以较重刑罚或甚至剥夺其生命,处罚方式需要进行一定的区分,这样更符合罪罚相适应。从社会层面来讲,如果一律死刑,并不一定起到威慑、杜绝犯罪的目的,如贩毒、故意等,总有人会因利益的趋使,铤而走险。人贩子如果面临着被抓就会被判处死刑的境地时,可能在逃跑中将所贩卖的妇女、儿童杀害,因为反正都是死路一条,不如把人杀掉,可能还会避免因暴露面目被指认的情况。这样的结果,并不是刑法所追求的结果,反而致被贩卖的人于不利的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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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贿赂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污贿赂局根据举报中心或其他的渠道提供的犯罪线索,对该线索进行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有署名控告人的,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污贿赂局是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侦查机关,有侦查权,可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的法定侦查机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罪量刑】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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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罪量刑】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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