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对行政处罚后的申诉进行详细规定,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行政诉讼怎么去写诉状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
(3)正文。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
2.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应当详细、分明,以便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核对查实。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行政诉讼怎么去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上诉人必须适格。凡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有权提起上诉。
2、上诉人所不服的一审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上诉必须递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上诉状。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行政处罚不服该怎么申诉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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