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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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二、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非法拘禁罪的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抢劫罪侵犯的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三、量刑不同。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有什么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一,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对标签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二,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三,犯罪后果不同,抢劫对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四,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务,希望带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称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恐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有哪些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有下列八种情形: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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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区别
非法拘禁罪与抢劫罪在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上存在显著差异。非法拘禁罪涉及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抢劫罪则关注非法占有财物。法律对两者的量刑标准也不同,非法拘禁罪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而抢劫罪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包括死刑和财产剥夺。这些区别体现了法律对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的不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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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好朋友,最近沉迷于游戏,他手里的钱动,充到了游戏当中,后来没钱了,就把他的同学给抢了,非法拘禁与抢劫罪的区别有什么?
[律师回复]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观上其根本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我国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性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侵害的对象,包括一切自然人(即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人)。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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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为了女朋友能够生活的比较好,就动用歪心思了,还参与入室抢劫了,给抢劫到两万现金了,这笔钱很快都给挥霍了,现在想要转为非法拘禁了,要做辩护的,抢劫罪转化非法拘禁辩护词怎么写?
[律师回复] 尊敬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周某某近亲属委托,指派我作为其抢劫罪二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并查阅了案卷材料,现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审法院认定周某某构成抢劫罪证据不足,依法不能成立。
抢劫罪是指行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主观目的,通过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使受害人不敢反抗、无力反抗、不知反抗的情形下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从我国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分析,行为人的行为要成立抢劫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
一,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为主观目的;其
二,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
三,本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上列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能成立此罪。特别要指出的是在抢劫罪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各行为依法必须具有共同的犯意,否则也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共犯。
那么,本案前后涉案人员有甲、乙等七人。如果是一审法院认定的他们系共同犯罪的话,那么实施行为之前应有共同的犯意联络,并且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为目的。事实上果真如此吗,辩护人认为他们没有共同的犯意联络,更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具体事实与理由分述如下:
周某某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本此事件发生的原因是2003年左右甲与受害人乙两人曾相识、相恋并在一起同居,因此事甲被迫与其丈夫离了婚。在两人同居生活期间,乙取了甲存折内的款归自己使用。在两人分开的几年里,乙仍然与甲联系,甲与乙目的想要回那一万元钱,而乙目的别有他图。案发当日,甲得知乙要来济南并提出要甲陪他时,甲认为要回自己钱的机会来了,于是才有了本案的事发,也就是说作为甲也无非法占有乙财产的主观故意。
那么,周某某参与到本案当中来,他知道事情的原委吗,也就是说他的主观目的是什么呢?
2013年4月9日其供述称:“2013年3月13日下午五点钟是丙叫他到开发区吃饭,饭后与丙与丁三人一块去接甲,在去接甲的路上被告知,有人欠甲一万块钱,等会儿把欠钱的人带到王某某的住处,你跟着一块去。”,同案犯丁在2013年4月2日、王某某在2013年3月14日也作了相同的供述,这三个被告人的供述、加之被告人甲的供述,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被告人周某某就是帮助甲向乙要其欠钱,无论该欠钱是否真实存在,作为周某某在主观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更何况甲与乙之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在王某某的住处周某某等人对乙使用了暴力方式,但是该暴力方式并不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为目的的取财手段。我们不能仅以取财的手段作为判断行为性质,而还应该接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否则,将是客观归罪,这不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主客相统一的定罪标准。另外,甲等人此次获得款项为1000元左右,并没有超过其所主张的一万元。故,就本案而言,不要说周某某就连其他人也没有非法占有乙财产的主观故意,那么仅知道帮助他人要钱的周某某无论如果也不可能成立抢劫罪。退一步讲,就是甲等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作为周某某也没有事先知道这一事实,其也不能与其他人成立抢劫罪的共犯。
故,此节事实一审法院仅以客观行为作为判断标准,属于客观归罪,依法应当纠正。当然,周某某、丁某在他人按排下晚上看守乙等待第二天到乙老家去取款,在此过程中乙方在逃跑过程中致身体伤害,他们的行为有无构成其他犯罪,在此辩护人暂不发表意见。
综上,一审法院以客观归罪为原则,未正确认定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违反了我国刑法关于主客观相统一的认定标准,故一审法院判决不正确,依法应当撤销。鉴于涉及到本案的定性这一原则的问题,辩护人请求贵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以查清事实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及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以上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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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和抢劫的区别
非法拘禁罪直接侵害的是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抢劫罪侵害的是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最的主要区别就在于直接侵害对象的不同。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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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绑架罪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有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使被害人遭受拘禁之苦,并不提出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的要求。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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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有哪些区别?
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的区别就在于侵犯的客体,行为的方式和主观方面。比如说绑架罪所侵犯的客体不仅仅是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还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但是非法拘禁罪仅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并不会涉及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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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的儿子出了事,被判刑了,说是把人给绑了然后还抢劫,请问非法拘禁罪转化抢劫罪,他们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观上其根本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我国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性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侵害的对象,包括一切自然人(即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人)。即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客观上表现有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这一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包括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也包括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办封闭式“学习班”、“隔离审查”等等。无论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拘禁他人,还是以欺诈方法拘禁他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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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拘禁抢劫判刑多久
[律师回复]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殴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侮辱行为,如打骂、游街示众等。
  2、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入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进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问不堪忍受,自伤自残,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东西堵住嘴导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自杀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时,故意使用暴力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杀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具有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也要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为了胁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债务,而将他人非法扣留,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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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想了解一下抢劫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怎么样的,具体有哪些区别,麻烦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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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抢劫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你可以参考一下。
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他最近看到了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但是不是很明白,所以他想了解一些关于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最大的区别在于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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