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物照片参赛是不是侵犯肖像权
人物照片参赛不一定就是侵犯肖像权,如果作品是抓拍的特写人物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如果拍摄的事很多人群就不需要了新闻或是公益的应该没问题,商业的就可能涉及到了拍名人,公众人物和普通人不同,有新闻意义。而报社杂志和其他出版物还有不同。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二、侵犯肖像权是不是会违法
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责任,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侵犯肖像权是不是会被拘留
看情况:
一、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害他人肖像权,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会被拘留。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构成犯罪,不会被拘留。侵权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人物照片参赛是不是侵犯肖像权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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