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里的补充协议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没有效的:当事人具有没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有没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没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没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没有没有强迫的情况,有没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代签不一定具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签是经过被代签人委托的,则代签合同有没有效。
如没有没有经过委托的,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事后经过被代签人追认了,则合同有没有效;没经过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没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没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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