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共同的财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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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婚内共同的财产离婚时能否分割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婚内共同的财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一、婚内共同的财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婚内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能否分割。首先,在共同财产分割时我们首先应遵循协议优先原则。夫妻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若存在真实有效的财产处理协议,以协议优先原则来对财产进行划分。

其次,只有在无协议或者协议无效时,才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照顾”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双方协商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否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原则。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谁的收入高是否能否多分财产

离婚时并不是谁的收入高就可多分财产,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分割的:

1、离婚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离婚时,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侵害方,能否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婚内共同的财产离婚时能否分割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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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共同的财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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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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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婚内分割
[律师回复]
一、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非经约定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主流思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在不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向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共有关系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同时又是一种特殊的共同共有关系。所谓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成立的共同关系,不分份额地对财物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夫妻财产共同共有的特殊性在于该共有的基础是夫妻关系的存续,共有的财产是维系一个家庭的基本和重要保障。在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的情况下,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赋予了夫妻双方均享有共同财产的支配权。而现实的婚姻生活中,往往是由一方负责保管夫妻共同财产,在另一方需要使用共同财产(以共同存款为例)的全部或部分时,可能出现负责保管一方不给另一方使用的情形。此时,是否可以诉诸法律,请求分割该共同财产呢在审判实践中,往往不受理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的同时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于情于理不通,且容易影响婚姻关系的稳定,甚至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此外,《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然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只对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分割进行了规定,并未对非经约定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审理有关夫妻共同财产案件的主流思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在不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向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婚内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区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了解了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才能进一步解读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上文以“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婚内分割“为论点展开,着力探讨了夫妻婚内分割才产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法律尚没有定性,学界也存在很多争议。实践中,很难对该类案件进行统一评判。若要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好事先询问一下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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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个人财产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
[律师回复]
一、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夫妻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进行的分割,以不分割为原则,可分割为例外。例如夫妻中的管理财产的一方,如果其不经另一方同意就私自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另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想离婚的,或了不允许离婚的,可以申请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特例,因为假如不能离婚也不能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话,一方只能看着另一方随意处置,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公平平等的原贝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同时还有在一方有能力却不愿去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婚内财产分割,应同意其申请。
二、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释三未出台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的认定,本条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男方或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出现的自然增值或者孳息均不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后的收益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增值;二是投资经营收益;三是孳息。通过了解《婚姻法》,我们能够得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所有收益均归属于双方所有,除此之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其也进行了类似的规定。在《婚姻法解释
(三)》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所贡献的增值收益或者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而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贡献”不属于法律用语,审判实务中很难划定它的界限。故本条直接将孳息和自然增值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再有例外规定。比方说,银行存款所生的利息,离婚时会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自然的增值,如在婚前一方的房子的价格是元,由于市场因素在离婚时上升到元,其中元的自然增值,离婚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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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会分割共有财产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婚内会分割共有财产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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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能否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内能否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概念
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项制度。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该制度在《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四条中所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适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三、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四、相关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2、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3、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4、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5、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 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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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可以分割吗,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律师回复]
一、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夫妻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进行的分割,以不分割为原则,可分割为例外。例如夫妻中的管理财产的一方,如果其不经另一方同意就私自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另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想离婚的,或了不允许离婚的,可以申请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特例,因为假如不能离婚也不能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话,一方只能看着另一方随意处置,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公平平等的原贝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同时还有在一方有能力却不愿去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婚内财产分割,应同意其申请。
二、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释三未出台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的认定,本条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男方或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出现的自然增值或者孳息均不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后的收益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增值;二是投资经营收益;三是孳息。通过了解《婚姻法》,我们能够得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所有收益均归属于双方所有,除此之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其也进行了类似的规定。在《婚姻法解释
(三)》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所贡献的增值收益或者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而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贡献”不属于法律用语,审判实务中很难划定它的界限。故本条直接将孳息和自然增值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再有例外规定。比方说,银行存款所生的利息,离婚时会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自然的增值,如在婚前一方的房子的价格是元,由于市场因素在离婚时上升到元,其中元的自然增值,离婚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内个人财产可以分割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分割
[律师回复]
一、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夫妻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进行的分割,以不分割为原则,可分割为例外。例如夫妻中的管理财产的一方,如果其不经另一方同意就私自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另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想离婚的,或了不允许离婚的,可以申请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特例,因为假如不能离婚也不能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话,一方只能看着另一方随意处置,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公平平等的原贝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同时还有在一方有能力却不愿去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婚内财产分割,应同意其申请。
二、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释三未出台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的认定,本条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男方或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出现的自然增值或者孳息均不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后的收益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增值;二是投资经营收益;三是孳息。通过了解《婚姻法》,我们能够得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所有收益均归属于双方所有,除此之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其也进行了类似的规定。在《婚姻法解释
(三)》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所贡献的增值收益或者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而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贡献”不属于法律用语,审判实务中很难划定它的界限。故本条直接将孳息和自然增值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再有例外规定。比方说,银行存款所生的利息,离婚时会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自然的增值,如在婚前一方的房子的价格是元,由于市场因素在离婚时上升到元,其中元的自然增值,离婚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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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若夫妻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没有离婚的打算,那原则上是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不过要是有一些重大理由,同时不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话,那么也还是可以在婚内就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因此,婚内不分割共同财产是原则,同时也有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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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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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夫妻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进行的分割,以不分割为原则,可分割为例外。例如夫妻中的管理财产的一方,如果其不经另一方同意就私自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另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想离婚的,或了不允许离婚的,可以申请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特例,因为假如不能离婚也不能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话,一方只能看着另一方随意处置,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公平平等的原贝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同时还有在一方有能力却不愿去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婚内财产分割,应同意其申请。
二、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释三未出台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的认定,本条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男方或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出现的自然增值或者孳息均不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后的收益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增值;二是投资经营收益;三是孳息。通过了解《婚姻法》,我们能够得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所有收益均归属于双方所有,除此之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其也进行了类似的规定。在《婚姻法解释
(三)》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所贡献的增值收益或者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而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贡献”不属于法律用语,审判实务中很难划定它的界限。故本条直接将孳息和自然增值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再有例外规定。比方说,银行存款所生的利息,离婚时会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自然的增值,如在婚前一方的房子的价格是元,由于市场因素在离婚时上升到元,其中元的自然增值,离婚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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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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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夫妻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进行的分割,以不分割为原则,可分割为例外。例如夫妻中的管理财产的一方,如果其不经另一方同意就私自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另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想离婚的,或了不允许离婚的,可以申请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特例,因为假如不能离婚也不能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话,一方只能看着另一方随意处置,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公平平等的原贝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同时还有在一方有能力却不愿去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婚内财产分割,应同意其申请。
二、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释三未出台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的认定,本条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男方或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出现的自然增值或者孳息均不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后的收益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增值;二是投资经营收益;三是孳息。通过了解《婚姻法》,我们能够得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所有收益均归属于双方所有,除此之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其也进行了类似的规定。在《婚姻法解释
(三)》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所贡献的增值收益或者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而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贡献”不属于法律用语,审判实务中很难划定它的界限。故本条直接将孳息和自然增值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再有例外规定。比方说,银行存款所生的利息,离婚时会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自然的增值,如在婚前一方的房子的价格是元,由于市场因素在离婚时上升到元,其中元的自然增值,离婚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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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项制度。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该制度在《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四条中所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适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三、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四、相关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2、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3、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4、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5、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 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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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可以分割共有财产吗
婚内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但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1、夫妻一方存在非法转移财产(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非法增加共同债务(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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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自拟分割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此协议如果是出入对某方的行为限制而做出的惩罚性条款, 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确有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除外。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作用及效力
  本文介绍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五大益处、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以及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对于婚内财产协议应该如何签订更好,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参照下文:
  
(1)体现夫妻关爱
  毋庸置疑,婚内财产协议能够最有效地承载结婚前的海誓山盟。如何信守一方对另一方的关爱、呵护承诺,婚内财产协议给伴侣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表现方式。一份好的婚内财产协议,犹如给车辆上了一份包括各类附加险的全险,能够让驾乘者消除各种担忧。
  
(2)体现个人价值
  对于既希望享受两性生活的愉悦,又追求个性,品味人生价值的人士而言,婚内财产协议同样能够提供最有效的保障。
  
(3)家务分工补偿
  如何消除对于家庭全身心付出,到头来一无所获的顾虑,婚内财产协议无疑能够担当此份角色。聪明的人士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会要求在婚内财产的归属上,体现家务劳动的付出回报。
  
(4)财产分割便捷
  虽说离婚是每一对伴侣最不愿面对的结局,但与其事后争个面红耳赤还无法达成共识,不如提前就做好相应的准备。把最坏的结局都想开了,婚姻中的各类付出就有了保障。
  
(5)减少决策纷争
  有的说,婚姻实际是男女双方互相争夺家庭主导权的拉锯战,事先便对各类决策做好商定,显然能大大减少日后的纷争。
  2.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3.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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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进行分割,1、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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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一年内重新分割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一年内重新分割可以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一年内重新分割可不可以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何处理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该条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明确了偿还的责任――应当共同偿还;偿还的方式――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用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判决。
三、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重新,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一年内重新分割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一年内重新分割可以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一年内重新分割可不可以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何处理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该条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明确了偿还的责任――应当共同偿还;偿还的方式――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用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判决。
三、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重新,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婚内财产分割,婚后的个人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一、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夫妻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进行的分割,以不分割为原则,可分割为例外。例如夫妻中的管理财产的一方,如果其不经另一方同意就私自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另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想离婚的,或了不允许离婚的,可以申请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特例,因为假如不能离婚也不能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话,一方只能看着另一方随意处置,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公平平等的原贝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同时还有在一方有能力却不愿去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婚内财产分割,应同意其申请。
二、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释三未出台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的认定,本条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男方或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出现的自然增值或者孳息均不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后的收益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增值;二是投资经营收益;三是孳息。通过了解《婚姻法》,我们能够得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所有收益均归属于双方所有,除此之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其也进行了类似的规定。在《婚姻法解释
(三)》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所贡献的增值收益或者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而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贡献”不属于法律用语,审判实务中很难划定它的界限。故本条直接将孳息和自然增值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再有例外规定。比方说,银行存款所生的利息,离婚时会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自然的增值,如在婚前一方的房子的价格是元,由于市场因素在离婚时上升到元,其中元的自然增值,离婚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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