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诈骗56万判几年刑
涉嫌网络诈骗56万,属于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需重处的情形有哪些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三、诈骗立案必须满足哪三个条件
诈骗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包括: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及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再比如盗窃没有达到当地盗窃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这也不能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四、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网络诈骗56万判几年刑也有了更好的了解,只要诈骗的数额达到50万以上就可以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从而轻者会处十年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无期徒刑来判决,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