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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能不能相抵
虽然物业费和违约金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但由于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与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因此两者不能不能相抵。可通过债务转移方式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二、阳台顶漏水能不能拒交物业管理费
不可以。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拒交: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必须有证据证明;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能不能相抵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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