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36条、《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6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另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
变更后的监护人可以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这个条款听起来有点复杂有点绕哈,其实也就是分为简单的两步走,一,先变更监护人,一般夫妻关系中;
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另一方会自动成为对方的监护人,所以第一步需要做的就是将监护人由配偶变更为其他人。
变更完监护人之后进入第二步,也就是离婚,由变更后的监护人提起离婚之诉。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是否请律师,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都是一样的,首先需要一方写好起诉状,然后向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起诉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在七天之内会决定是否立案。法院立案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并通知被告答辩,被告需要在十五天内进行答辩。
原告在收到立案通知后需要交纳诉讼费用,最后双方等待开庭通知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夫妻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如何提起离婚诉讼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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