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双方和解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双方和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双方和解

一、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双方和解

可以,法院可以对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和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后果比较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受理的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可以调解。对于一般的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挪用资金的案件是不是自诉案件

不是。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由于挪用资金罪并不属于上述三类案件之一,因此可以断定挪用资金罪是不属于自诉案件的。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双方和解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双方和解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7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7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30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1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自诉案件和解会有案底吗
如果刑事和解后,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当事人会有案底。自诉案件和解后原告撤回起诉,案件没有经过法院实体审判,不会被判刑,也就不会留有案底。如果是公诉案件,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伤赔偿双方双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应当向第三方主张民事赔偿,但不是工伤赔偿之外的部分。
职工因为第三方侵权造成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民事赔偿包括: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属于工伤医疗内容,由肇事者赔偿,工伤保险不予赔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号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自诉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根据民诉法第206条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当事人自诉的案子一般是允许调节的,但是进行案件条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原告在法院对该案件做出判决前,可与被告进行调节,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调节方案做出调解书,或者原被告自行确定调节协议之后,原告进行撤诉处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自诉案件都可以调节。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自诉案件都可以和解吗
可以。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双双女户有什么待遇吗?
[律师回复] 从2009年开始,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双女户指一对夫妇只生育过两个女孩的家庭。 1、优先为女孩户免费提供生殖健康服务,优先对2009年1月1日后落实了绝育手术的双女户奖励2000元绝育奖。 2、对实施节育手术的女孩户,处计生服务中心优先派出计划生育专用服务车辆,免费接送。 3、优先为女孩家庭提供科学致富信息及生殖保健知识。 4、对贫困女孩家庭优先给予经济和项目支持,优先纳入农村低保救助,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 5、独女户和双女户在孩子入托、入学、承包农业项目、审批宅基地地,享用优先优惠的权利; 6、优先安排独女户、双女户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7、对在校的初高中学校独女户、双女户家庭的子女优先提供奖学金。 8、在开展计划生育帮扶工作时,在项目技术安排、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独女户和双女户。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没有违返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准,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7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侵占自诉案件能和解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可以和解的,如果被侵占人和嫌疑人有和解意向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和和解是指什么
刑事和解是刑事自诉案件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是自诉人向法院申请撤诉的一种是由。刑事调解是刑事自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的活动。刑事调解时法院结案的一种方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双导双导限多少吨和双驱怎么算的收费一样吗
[律师回复]
一、超载的判断标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扣6分;
4.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扣3分;
二、违规装载违规装载相关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违规装载怎么处罚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自诉 >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双方和解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