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各样的房屋怎么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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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各种各样的房屋怎么分割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各种各样的房屋怎么分割

一、各种各样的房屋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的分割: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未登记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在没有取得产权证之前,法院一般不会就房产的归属做出判决。在取得房产证后,再单独就房产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届时会对该房产的归属做出判决。

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

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的情况主要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性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即部分产权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未登记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在没有取得产权证之前,法院一般不会就房产的归属做出判决。在取得房产证后,再单独就房产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届时会对该房产的归属做出判决。

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

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的情况主要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性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即部分产权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各种各样的房屋怎么分割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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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应区别于婚前所购房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论房屋产权以夫妻中谁的名义登记,但该房毕竟是在婚后买下,即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该房的所有权,如果夫妇对此房产权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属于夫妇的共同财产。夫妇对该房的处理权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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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妻子感情不和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现在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请问2018离婚房屋财产分割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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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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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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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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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裁判分割
1、要件
①对按份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虽不消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
②原告须有分割请求权。
2、分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按照上述规定,共有房屋析产包括实物分割、折价分割和变价分割三种方式。具体而言:

1)实物分割,是指直接分割房产,在各共有权人均主张取得房屋,并且房屋满足实物分割的条件时适用。举例而言,如一栋两层楼的房屋,两个产权人等份共有,则可以考虑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

2)折价分割,是指房屋作价补偿,即由其中一个或者部分共有人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权,并对放弃产权的其他共有人作出补偿。

3)变价分割,是指所有共有人均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通过将房屋出售或者拍卖等方式,将卖得的价款按照产权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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