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界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非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很难取得,当事人欲证明配偶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必须证明以下两个基本事实:
其
一、配偶和自己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
其
二、配偶又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认定是什么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偶尔地与他人同居,不属于法律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属于《刑法》制裁的对象。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的离婚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这种同居行为,严重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破坏了夫妻间相互对性生活的忠实,是婚姻关系不健康、不和谐至关重要的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认定有什么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偶尔地与他人同居,不属于法律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属于《刑法》制裁的对象。
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的离婚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这种同居行为,严重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破坏了夫妻间相互对性生活的忠实,是婚姻关系不健康、不和谐至关重要的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如何界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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