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获利金额如何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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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开设赌场罪获利金额如何确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开设赌场罪获利金额如何确定

一、开设赌场罪获利金额如何确定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认定你们获利36000元,你们的行为就触犯了上述的规定,依法要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这类案件,一般交纳了罚金,都会宣告缓刑

罚金的数额在犯罪额的二倍到五倍之间。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金额是怎么去认定的

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是: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开设网络网站赌博如何定罪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构成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开设赌场罪获利金额如何确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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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开设赌场罪获利金额怎样确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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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犯罪金额如何确定
在对开设赌场罪进行认定和处罚时,要综合考虑赌资总额、非法所得以及参赌人数等关键要素。比如,赌资达到五万元以上,非法所得五千块钱以上,或者参赌人数达到二十人以上,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赌博的,这些都属于严重情节。明确这些标准,有助于确保对开设赌场罪进行公正、有效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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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获利多少钱
开设赌场罪无论盈利多少,都将受法律制裁,最高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聚众赌博指组织三人以上赌博且具备抽头渔利五千元以上、赌资五万元以上、参与人数二十人以上或组织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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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数额怎么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0]40号) 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关于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律师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分析,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很遗憾的是,少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投注金额或司计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辩护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得更深入些、更细致些。 1、看司计鉴定报告所采用的计算标准。即鉴定报告是以投注金额还是以赢取点数为基数来计算赌资数额的,再结合各被告人作的供述,判断会计鉴定报告适用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多数被告所述一致。因为,大多数鉴定报告是被“潜规则”的,鉴定机构可能选择适用对指控有利的鉴定方法,以配合公诉机关的指控。 2、会见及阅卷阶段做好充分准备。各被告人使用的赌博网站网址、对应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其本人使用还是另有他人,其本人有无参与投注赌博。在司法实践当中,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作案用的电脑后会从电脑上既恢复出管理下注的数据,又恢复出投注的数据。辩护律师不仅要弄清楚被告人的交易明细(赌博网站投注流水帐单查询网页),还要把电子证据中固定的数据与司计鉴定采用的数据进行比对,看看是否有出入。 3、在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中找出合法来源,并提交证据证实该笔收入或支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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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会判多少年,涉案金额1600万开设赌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涉案百万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能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能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0]40号)
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关于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律师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分析,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很遗憾的是,少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投注金额或司计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辩护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得更深入些、更细致些。
1、看司计鉴定报告所采用的计算标准。即鉴定报告是以投注金额还是以赢取点数为基数来计算赌资数额的,再结合各被告人作的供述,判断会计鉴定报告适用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多数被告所述一致。因为,大多数鉴定报告是被“潜规则”的,鉴定机构可能选择适用对指控有利的鉴定方法,以配合公诉机关的指控。
2、会见及阅卷阶段做好充分准备。各被告人使用的赌博网站网址、对应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其本人使用还是另有他人,其本人有无参与投注赌博。在司法实践当中,侦查机关扣押被告人作案用的电脑后会从电脑上既恢复出管理下注的数据,又恢复出投注的数据。辩护律师不仅要弄清楚被告人的交易明细(赌博网站投注流水帐单查询网页),还要把电子证据中固定的数据与司计鉴定采用的数据进行比对,看看是否有出入。
3、在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中找出合法来源,并提交证据证实该笔收入或支出的合法性。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能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能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2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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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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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关于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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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根据上述法条分析,在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认定对量刑起关键性作用,所有判决必须查明的事实就是每个被告人通过所代理账号接受他人投注的金额。很遗憾的是,少有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投注金额或司计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笔者认为,辩护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得更深入些、更细致些。
1、看司计鉴定报告所采用的计算标准。即鉴定报告是以投注金额还是以赢取点数为基数来计算赌资数额的,再结合各被告人作的供述,判断会计鉴定报告适用的计算标准是否与多数被告所述一致。因为,大多数鉴定报告是被“潜规则”的,鉴定机构可能选择适用对指控有利的鉴定方法,以配合公诉机关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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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获利金额2万怎么量刑
开设赌场两万收益算情节较轻的犯罪,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但具体刑期要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如果有自首、协助调查等对司法机关有利的行为,司法机关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理,有减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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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要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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