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犯罪金额如何确定
在认定和惩处开设赌场罪行的过程中,对于涉案金额的确定通常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多个关键要素,如赌资总额、非法所得数额以及参赌人员数量等等。一般而言,当赌资总额累积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或者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亦或是参赌人员总数累积超过二十人次,甚至涉及招募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进行赌博活动等情况时,皆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认定和惩处开设赌场罪行时,需综合考虑赌资总额、非法所得及参赌人数等关键要素。若赌资超五万元,非法所得超五千元,或参赌人数超二十人次,特别是涉及未成年赌博,均属严重情节。这些标准的明确,有助于确保对开设赌场罪行的公正、有效惩处。
二、开设赌场犯罪了还可以保释吗
涉及到开设赌场罪行的个案,关于保释的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在这类情况下,可尝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但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则取决于办案机构的审查结果。
若经审议获批保释,则申请人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
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文的详细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开设赌场犯罪有主犯吗
在实施开设赌场罪行过程中,确实有主犯的概念。所谓主犯,即是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主导作用的罪犯。具体到开设赌场这一特定犯罪行为,倘若某位被告人不仅对整体犯罪活动进行了组织、策划与指挥,而且在犯罪活动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比如负责筹措主要资金、租赁场地以及制定赌场的运营战略等等,那么他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主犯。而对于作为主犯的被告人,法律将依据他们实际参与或组织、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来予以定罪量刑。相较于从犯,主犯所面临的刑罚通常更为严厉。要断定谁是主犯,需要全面分析该人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起到的作用及其参与程度等诸多因素。
在认定和惩处开设赌场罪行时,需综合考虑赌资总额、非法所得及参赌人数等关键要素。若赌资超五万元,非法所得超五千元,或参赌人数超二十人次,特别是涉及未成年赌博,均属严重情节。这些标准的明确,有助于确保对开设赌场罪行的公正、有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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