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行为没完成是不是会构成犯罪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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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放火行为没完成是不是会构成犯罪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放火行为没完成是不是会构成犯罪

一、放火行为没完成是不是会构成犯罪

认定行为是属于未遂还是预备的标准在于行为人是不是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着手”是指:行为必须是接触或者接近了犯罪对象,对犯罪客体构成了直接的侵害或者威胁;行为本身具有导致犯罪结果产生的性质,即如果不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而任其发展下去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与预备行为相比,能直接的揭示行为人的犯罪意图。对放火罪而言,拿火柴的动作则是预备行为;开始点火,则属于已经“着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教唆他人放火是不是构成犯罪

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因放火而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失火罪属于行为犯还是危险犯

失火罪要求必须要有引起火灾的危险,才构成该罪,所以失火罪属于危险犯。

所谓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不是实施完成为标志。

所谓危险犯,指的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放火行为没完成是不是会构成犯罪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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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行为没完成是不是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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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行为没完成是否会构成犯罪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放火行为没完成是否会构成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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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放火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放火罪与失火罪不同,其中前者属于故意犯罪,而后者则属于过失犯罪。既然行为人的主观形态上不同,那么在后面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实践中,只有先了解清楚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才能实际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形:
1、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2、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放火罪的处罚标准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中,“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上述规定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
二、怎样认定放火罪既遂
(一)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的区别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因此,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从理论上说,界限不难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发生意见分歧。
(二)放火罪既遂的认定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犯罪未遂问题的,所以,认定放火罪的既遂、未遂,应以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该条已经被修改为危险犯,即达到可能造成危害的危险或严重后果的,就既遂。就构成放火罪的情形主要包括了上述三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看看生活中的哪些行为,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放火罪。需要注意,相比于一般的防火行为,放火罪肯定是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不然也是不能定为放火罪,然后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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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构成犯罪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放火罪与失火罪不同,其中前者属于故意犯罪,而后者则属于过失犯罪。既然行为人的主观形态上不同,那么在后面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实践中,只有先了解清楚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才能实际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形:
1、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2、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放火罪的处罚标准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中,“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上述规定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
二、怎样认定放火罪既遂
(一)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的区别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因此,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从理论上说,界限不难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发生意见分歧。
(二)放火罪既遂的认定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犯罪未遂问题的,所以,认定放火罪的既遂、未遂,应以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该条已经被修改为危险犯,即达到可能造成危害的危险或严重后果的,就既遂。就构成放火罪的情形主要包括了上述三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看看生活中的哪些行为,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放火罪。需要注意,相比于一般的防火行为,放火罪肯定是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不然也是不能定为放火罪,然后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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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放火是什么罪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人为放火是什么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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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构成放火罪的条件,过失构成放火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甚至是行为人自己也难以控制的。这也是放火罪同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本质区别。因此,可以说,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而将火势有效地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没有危害也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而应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故意罪、故意伤害罪等。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实施的对象包括工厂、矿山、油田、港口、仓库、住宅、森林、农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这里所说的其他公私财物是指上述公私财物以外的,但性质与其相似的,比较重大的公私财物,而不是指上述公私财物以外的一切公私财物。因为只有燃烧这些公私财物,方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如果放火行为侵害的只是某一较小的财物,例如烧几件衣物、一件小家具、小农具等价值不大的公私财物,不构成放火罪。如果行为人放火烧毁自己或家庭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物,足以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应以放火罪论处。但是,如果行为人放火焚毁自己的房屋或其他财物,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构成放火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例如,某电气维修工人,发现其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已经损坏,可能引起火灾,而他不加维修,放任火灾的发生。达就是以的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
以作为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有火种;二是要有目的物,即要烧毁的财物;三是要让火种与目的物接触。在这三个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行为人使火种开始起火,就是放火行为的实行;目的物一旦着火,即使将火种撤离或者扑灭,目的物仍可继续燃烧,放火行为就被视为实行终了。
以的方式实施的放火罪,行为人必须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而且能够履行这种特定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生火灾。其特点,一是行为人必须是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二是根据主客观条件,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三是行为人客观上必须有不履行这种特定作为义务的薄实。从义务的来源看,一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二是职务或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如油区防火员就负有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三是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所引起的义务,如行为人随手把烟头丢在窗帘上,引起窗帘着火,行为人就负有扑灭窗帘着火燃烧的义务。从司法实践来看,行为人的特定义务,主要是后两种情况。
有些放火案件,从表面上看,是燃烧衣物、家具、农具等价值较小的财物,实际上是以衣服、家具、农具等作为引火物,意图通过燃烧衣物、家具、农具等引起上述重大公私财物的燃烧。这种情况应以放火罪论处。因此,在认定放火罪时,要注意发火物、引火物和目的物即放火行为的侵害对象的区分。
放火行为必须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虽然实施了放火行为,但从放火焚烧的对象、时间、地点、环境等方面考察,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性,不构成放火罪。如果情节严重,需要刑罚处罚的,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放火罪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构成放火罪。放火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因个人的某种利益得不到满足而放火,因对批评、处分不满而放火,因泄愤报复而放火,为湮灭罪证、嫁祸于人而放火,因恋爱关系破裂而放火,因家庭矛盾激化而放火,等等。不论出于何种动机,都不影响放火罪的成立。但是,查明放火的动机,对于正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定罪量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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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玩造成火灾构成放火罪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贪玩造成火灾构成放火罪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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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放火属于过失犯罪吗放火属于过失犯罪吗放火罪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放火罪属于过失犯罪吗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放火罪该如何认定关于放火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因此,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从理论上说,界限不难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发生意见分歧。
(二)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法对于放火罪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本条和第115条。意外火灾,是指由于不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如然山火、雷电、地震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和抗拒的原因引起的火这种火灾的发生,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危害了公共安全,有的还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关,但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故意,又无过失,因此,不构成犯罪。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由于有时只看到火灾的发生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关,而忽视了对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的考察、分析,因而在罪与非罪问题上发生分歧。
(三)放火罪与焚烧个人财物从法律上讲,任何人对属于自己的财产都有处分权。包括将其毁坏,使其失去使用价值或者价值。但是,这种权利的性质是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放火烧自己的财物,就属于处分个人所有财产的范畴,不构成放火罪。反之,构成放火罪。
(四)一罪和数罪行为人在实施、等犯罪后用放火的方法焚毁罪迹的,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行为人消灭罪迹的放火行为不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按所犯的罪从重处罚,不另以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消灭罪迹的放火行为是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则应另以放火罪与前行为构成的犯罪实罪并罚。
(五)放火罪与故意伤害罪如果人以放火为手段杀害或伤害特定的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只能构成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虽以放火为手段杀伤特定的人,但同时可能造成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以放火罪论处。放火罪属于过失犯罪吗其实不是,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此罪属于故意犯罪,也就是说要是行为人过失引起了火灾的话,此时不可以认定为放火罪,但此时却有可能构成失火罪,这就是一种过失犯罪。当然针对不同的罪名,法律中规定的量刑标准肯定就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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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杀人后又杀人构成放火罪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同时具有和放火两种行为的,应该同时适用两个罪名:故意罪、放火罪。 《刑法》对上述两个罪名做了基本的处罚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 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放火烧毁自己家的房屋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兄弟俩又为了一些小事吵了起来。张某越想越气,一气之下买了一瓶汽油,想报复哥哥。张某考虑到放火烧别人的房子是犯法的,于是将整瓶汽油都倒在了自家的家具上,点燃后离开。火势迅速扩大,滚滚浓烟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注意,居民们及时赶来将火扑灭,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请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综观此案,张某的行为涉嫌放火罪。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罪构成要件中放火焚烧的对象并不是构成放火罪的决定因素,也就是说,构成放火罪并只不局限于焚烧他人财物,烧毁自己的财物,也可能构成该罪。是否构成放火罪的关键,主要是看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包括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虽未造成实际损害结果,但足以造成严重后果,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无论放火烧毁谁的财物,但是如果放火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认为是放火罪,比如行为人的家是独门独院,距他人的房屋等财物较远,行为人放火烧毁自己家的房屋,对此就不应构成放火罪。反之,如果放火行为足以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使所烧的是自己家的房屋或其他财物,也应以放火罪论处。  此案中,张某明知放火烧别人的房子是犯法的,但为了报复哥哥而又同时想逃避法律的制裁,采用放火点燃自家的物品的方式,进而达到烧毁哥哥家的目的,其放火的故意是非常明显的。虽然最后由于周边居民及时赶来将火扑灭,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张某的这种行为已经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对张某应当以放火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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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是怎样构成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放火罪是怎样构成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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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与放火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什么叫放火罪 (一)放火罪的概念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放火罪的构成特征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放火罪包含如下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其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 2、犯罪客观方面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并且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其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怎样正确认识放火罪、相关犯罪如何区分 (一)焚烧自己财物标准看其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如果威胁到公共安全,则属于放火罪;如果没有,则不以犯罪论处。一般而言,对独门独户放火不宜以放火罪论处。 (二)放火罪与故意罪、故意伤害罪 1、以放火的手段杀害(烧死)特定个人的行为,即为了而使用危险方法,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的,以放火罪论处。 2、为了而使用了危险的方法即指向的特定的对象,没有也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故意罪或者伤害罪论处。如在单独的一家人房屋放火以及在某人家中的饭碗中投毒。 3、以后,使用危险方法毁尸灭迹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三)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放火焚烧财物,危害到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定放火罪;如果放火焚烧的是他人财物,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四)放火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交通设施罪行为人以放火的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或者交通设施等,既具备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也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或者交通设施罪的要件,此种情形属于法规竞合,应当适用破坏交通工具罪或者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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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放火罪,什么叫放火罪,如何认识放火罪,相关犯罪
[律师回复] 一、什么叫放火罪 (一)放火罪的概念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放火罪的构成特征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放火罪包含如下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其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 2、犯罪客观方面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并且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其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怎样正确认识放火罪、相关犯罪如何区分 (一)焚烧自己财物标准看其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如果威胁到公共安全,则属于放火罪;如果没有,则不以犯罪论处。一般而言,对独门独户放火不宜以放火罪论处。 (二)放火罪与故意罪、故意伤害罪 1、以放火的手段杀害(烧死)特定个人的行为,即为了而使用危险方法,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的,以放火罪论处。 2、为了而使用了危险的方法即指向的特定的对象,没有也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故意罪或者伤害罪论处。如在单独的一家人房屋放火以及在某人家中的饭碗中投毒。 3、以后,使用危险方法毁尸灭迹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三)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放火焚烧财物,危害到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定放火罪;如果放火焚烧的是他人财物,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四)放火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交通设施罪行为人以放火的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或者交通设施等,既具备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也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或者交通设施罪的要件,此种情形属于法规竞合,应当适用破坏交通工具罪或者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放火烧毁自家的房屋或财产,构成放火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放火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工厂、油田、港口、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物、牧场、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本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是指引起公私财物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它可以作为或者方式实施。本罪属于危险犯。但是,如果行为人的放火行为尚未实施完毕,因某种客观原因被及时阻止或者未燃烧的,应当以犯罪未遂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是故意的,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会造成或者足以造成社会危害结果,却仍然实施放火行为。行为人放火焚烧自己的房屋或财产,一般来说不构成放火罪。但是放火罪在认定上往往要根据焚烧的对象性质及其所处的环境来分析可能或已经造成的结果。如果放火焚烧自己的房屋或财产的行为已经造成或者可能引起不特定范围内的重大公私财产被烧毁,甚至同时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健康的结果,那么,尽管放火焚烧的对象是自有的私人财产,也要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罪。同理,如果放火焚烧自己的房屋或财产的行为不足以产生不特定范围的重大公私财物被焚毁,也不足以造成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后果,那么,行为人放火焚烧自己房屋或财产的行为就没有危及公共安全,也就不构成放火罪。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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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构成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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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怎样才算构成放火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怎样才算构成放火罪
(一)放火罪的认定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如果放火行为没有也不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对于本罪的行为人,只要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本罪在客观行为上表现为行为人故意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构成。本罪属于危险犯,只要放火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可燃物开始燃烧即构成本罪既遂。
(二)放火罪的处罚标准
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放火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认定放火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有放火人并危害公共安全
首先放火罪要有放火人。所谓放火指故意用引火物引燃等放火方式,个别情况下也有电厂值班人员发现火灾隐患时采取措施致引发大火。
其次放火人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本罪之关键危害公共安全包括两种情况:实际危害公共安全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损失;二足危害公共安全即虽未发生危害公共安全,但已有引起各种危险的情形即构成放火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放火罪论处
组织人员和其人员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按本罪论处,行为人焚烧自己财物、明知焚烧自己财物能危及公共安全仍实施的,按放火罪论处。
(三)以放火的方式、毁坏他人财物的情形
行为人以放火方法、毁坏他人财物等把火势有效地控制较小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只能定故意、故意毁坏财物等相应犯罪;构成故意、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同时又危害公共安全属于想象竞合犯一般认应当按较重的放火罪定罪处罚。
(四)放火破坏特定公共设施犯的情形
放火焚烧交通工具、设施及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通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属于法条竞合犯,应按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原则定破坏特定公共设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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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烧人构成哪些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放火烧人构成什么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
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放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放火”是指行为人使用各种导火材料,点燃目的物,或者利用既存的火种即可以引起火灾的危险因素,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放火既可以采用作为的方式实行,如用引燃物将目的物点燃,也可以采用的方式实行,但方式构成的放火罪,必须以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特定义务的人员为前提,也就是行为人对形成火灾原因的火情具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且根据其主、客观条件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而没有履行,以致造成火灾的。如负有防火义务的油库安全员,发现油库有着火的危险,能够采取防火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导致了油库火灾发生,就构成的放火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虽然有3个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将同种数罪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按一罪论处,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
放火罪的构成四要素?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甚至是行为人自己也难以控制的。这也是放火罪同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本质区别。因此,可以说,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而将火势有效地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没有危害也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而应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故意罪、故意伤害罪等。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实施的对象包括工厂、矿山、油田、港口、仓库、住宅、森林、农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这里所说的其他公私财物是指上述公私财物以外的,但性质与其相似的,比较重大的公私财物,而不是指上述公私财物以外的一切公私财物。因为只有燃烧这些公私财物,方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如果放火行为侵害的只是某一较小的财物,例如烧几件衣物、一件小家具、小农具等价值不大的公私财物,不构成放火罪。如果行为人放火烧毁自己或家庭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物,足以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应以放火罪论处。但是,如果行为人放火焚毁自己的房屋或其他财物,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构成放火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例如,某电气维修工人,发现其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已经损坏,可能引起火灾,而他不加维修,放任火灾的发生。达就是以的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
以作为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有火种;二是要有目的物,即要烧毁的财物;三是要让火种与目的物接触。在这三个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行为人使火种开始起火,就是放火行为的实行;目的物一旦着火,即使将火种撤离或者扑灭,目的物仍可继续燃烧,放火行为就被视为实行终了。
以的方式实施的放火罪,行为人必须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而且能够履行这种特定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生火灾。其特点,一是行为人必须是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二是根据主客观条件,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三是行为人客观上必须有不履行这种特定作为义务的薄实。从义务的来源看,一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二是职务或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如油区防火员就负有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三是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所引起的义务,如行为人随手把烟头丢在窗帘上,引起窗帘着火,行为人就负有扑灭窗帘着火燃烧的义务。从司法实践来看,行为人的特定义务,主要是后两种情况。
有些放火案件,从表面上看,是燃烧衣物、家具、农具等价值较小的财物,实际上是以衣服、家具、农具等作为引火物,意图通过燃烧衣物、家具、农具等引起上述重大公私财物的燃烧。这种情况应以放火罪论处。因此,在认定放火罪时,要注意发火物、引火物和目的物即放火行为的侵害对象的区分。
放火行为必须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虽然实施了放火行为,但从放火焚烧的对象、时间、地点、环境等方面考察,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性,不构成放火罪。如果情节严重,需要刑罚处罚的,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放火罪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构成放火罪。放火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因个人的某种利益得不到满足而放火,因对批评、处分不满而放火,因泄愤报复而放火,为湮灭罪证、嫁祸于人而放火,因恋爱关系破裂而放火,因家庭矛盾激化而放火,等等。不论出于何种动机,都不影响放火罪的成立。但是,查明放火的动机,对于正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定罪量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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