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不能异地结婚
1、不可以异地登记结婚。
必须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才可以登记结婚,在登记结婚时男女双方需要带上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登记结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主要是: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三、胁迫结婚能反悔吗
受胁迫的婚姻可以请求撤销。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威胁强迫他人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提交身份证据、时间证据、收胁迫证据等材料。
如果限制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能不能异地结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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