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死亡男方能不能起诉离婚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胎儿死亡男方能不能起诉离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不能帮助到您。
胎儿死亡男方能不能起诉离婚

一、胎儿死亡男方能不能起诉离婚

胎儿死亡,男方一般不能不能立刻起诉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女方能不能单方面提出离婚

女方能不能单方面离婚。我国的婚姻自由制度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所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单方面提出离婚的自由。

具体的能不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法院如果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不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不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一方不同意离婚能不能离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能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不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不能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不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不能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不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胎儿死亡男方能不能起诉离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不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胎儿死亡男方能不能起诉离婚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5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7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2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5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6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0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胎儿死亡男方能够起诉离婚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胎儿死亡男方能够起诉离婚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死亡赔偿金胎儿可以分到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虽是将来才能出生的人,但胎儿利益属于任何人都有权享有的生命法益,法律在依法保护民事主体权益的同时,对于其在诞生前或死亡后的权益应受到同等的保护。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是普遍性问题,有必要通过今后的立法或者最高制定司法解释予以解决。
2005年3月18日,某县的马某驾驶四轮运输车,由北向南逆向行驶在高速公路时,与一中型普通货车迎面相撞,造成货车内的乘员王某当场死亡、驾驶员冯某受伤。随后,交警部门对该事故作出责任认定,马某负主要责任,货车驾驶员冯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当时,王某的妻子欧某正在怀孕期间。听到丈夫去世的消息,悲愤欲绝的她把马某、冯某两个责任人告上法庭,要求予以赔偿,并要求赔偿胎儿的抚养费等共计21万元。而两被告则认为,其他赔偿都好说,但要赔偿胎儿的抚养费,他们没法接受,理由是:胎儿尚未出世,他(她)是否应该具有这种权利都不好说,谈何赔偿
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受到法律保护。欧某作为死者的亲属,有权向肇事者主张权利,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腹中胎儿已具有生命,其生存成长权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欧某代替胎儿索要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考虑到胎儿出生后能及时得到救济,给予了支
持,并应将该部分赔偿款暂时保存在或公证机关内。如胎儿顺利出生,则欧某可到领取此款项。据此,判决马某、冯某赔偿欧某130000元,赔偿欧某腹中的胎儿抚养费24335元(此款由县暂为保管,待胎儿出生后领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胎儿死亡男方能够起诉离婚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能够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够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胎儿死亡男方能够起诉离婚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腹中胎儿应该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死者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交通事故死亡后所取得的死亡补偿金虽不是死者的遗产,但实践中一般参照《继承法》由死者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死者死亡后,其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其遗产在死者死亡后即转化为继承人的共有财产。
死者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的死亡,而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接受赔偿的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不是死者本人,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依据《继承法》
第十三条确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并非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胎儿死亡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胎儿死亡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婴儿在家死亡死亡证明怎么开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婴儿在家死亡死亡证明怎么开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亡证明办理办法是:
(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我父亲已去世,现在因办住房继承需出具父亲的死亡证明,父亲原工作单位(湖北轴承厂)已不存在,当时由宜昌地区医院(现中心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在注销户口时已交向阳派出所存档。因事隔多年,现到向阳派出所已无法查找到相关档案资料,到中心医院也无记录可找,人民路的宜昌市社保局我也去查询过,无湖北轴承厂的档案。公证处要求提供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因无记录可查都无法出具,我手中现有由原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知情证明》,还有一本《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证》,上面有我父亲参加工作时间、死亡时间、宜昌市劳动局保险福利专用章和湖北轴承厂劳动工资科印章,发证时间是96年8月13日。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1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胎儿死亡男方可不可以起诉离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可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胎儿死亡男方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不可以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胎儿死亡男方可不可以起诉离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不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胎儿死亡男方可不可以起诉离婚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头胎死亡当时没办准生证,再生一个算几胎需要准生证吗?
[律师回复]
一、办二胎准生证需要提供头胎的出生证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对生二胎已经取消了审批制度,由家庭自行安排生育,所以生二胎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的。《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八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二、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根据2016年1月5日公布的《、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已生育双胞胎的夫妻,计划生育二胎,仍然需要办理准生证。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三、国家开放二胎的原因放开二胎政策的原因有哪些出生率不断下滑、人口老龄化、劳动力数量收缩等三原因是二胎政策变动的因素。
1、出生率不断下滑独生子女政策和其他一些变化导致中国新生儿数量不断下滑,2013年,中国每对应的新生儿数量是12.
1,而在后的高峰期1987年每中对应新生儿高达23.3。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中国12.1‰的出生率低于的13‰,马来西亚的18‰以及越南为16‰。即便在人口问题严重的日本,出生率为8‰。
2、劳动力数量收缩不断下滑的出生率意味着适龄劳动力正变得原来越少。而此势必阻碍经济发展并快速推高薪酬,并造成公司将工厂迁至亚洲和其他一些成本较低的国家。2014年,中国15岁到64岁之间的人口下降了160万或0.
2,至10.04亿,为至少20年来的首次下滑。
3、人口老龄化人口结构的变化意味着老龄人口不断增长,从而限制劳动力规模,增加医疗保障成本,并加重年轻人赡养老人的负担。预测,未来25年中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将增加一倍,达到4.31亿。到2050年,中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将从2015年15.2升至36.5。全面放开二胎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产生积极影响。一是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老龄化的进程,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二是可以一定程度地满足那些有强烈生育和尽快生育意愿的“非独”家庭的生育需求,缓和和改善他们与政府的关系三是一定程度地避免“失独”的家庭问题,缓解和改善出生性别比失衡及未来的婚配失衡问题。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胎儿死亡男方能不能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