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强奸等法院判要多久?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二、强奸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吗?
1、强奸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均可构成强奸罪。妇女在共同犯罪中,如果教唆、帮助他人强奸的,应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2、在一般情下,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1)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这虽未见诸法律明确规定或者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已深深植根于人们的伦理观念之中,不需要法律明文规定。只要夫妻正常婚姻关系存续,即足以阻却婚内强奸行为成立犯罪,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能将婚内强奸行为作为强奸罪处理的原因。因此,在一般情下,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2)但是,夫妻同居义务是从自愿结婚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不区别具体情况,对于所有的婚内强奸行为一概不以犯罪论处也是不科学的。例如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如离婚诉讼期间,婚姻关系已进入法定的解除程序,虽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但已不能再推定女方对性行为是一种同意的承诺,也就没有理由从婚姻关系出发否定强奸罪的成立。
三、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
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的区别包括侵害的客体不同、侵害的对象不同、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等。
1、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与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
2、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
本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
3、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
本罪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为了获取钱财而强迫他人卖淫;强奸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
实施了强奸行为的公民不一定会被认定为犯了强奸罪,但若是罪名成立了,强奸行为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以上就是关于涉嫌强奸等法院判要多久的相关介绍。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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