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人有限公司清算,应该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由于只有一个股东,所以由该股东进行清算。原则上以公司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有哪些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
1.破产重组是操作的当,公司可以进行正常运行;而进行破产清算,企业完全没有了存在的可能。
2.破产重组的态度是积极预防债务人的破产,争取实现各资产增值的现象;破产清算是消极地。
3.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母公司破产的,子公司无需注销清算。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独立经营的两个法人组织,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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