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如下: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三)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四)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
(五)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有哪些情形
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有如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或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其他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什么情形不适合协议离婚
如下情形不适合协议离婚: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例如,双方仅进行口头约定的;
2、双方当事人不能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的;
3、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5、其他情形。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