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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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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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有哪些

一、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有哪些

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

1、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免责条款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免责条款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合同免责协议的注意事项:

1、合同订立阶段。

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是免责条款发生效力的前提,一个无效的合同,免责条款是不可能发生效力的。

2、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

3、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是免责条款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

4、注意证据的保留。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分居协议是什么意义有哪些

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分居协议的意义如下:

1、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

2、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规避途径;

3、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作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协议与合同有冲突以什么为准

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以书面合同为准,因为书面方式订立合同能够将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内容明确地记载下来,有利于保证民事活动的安全。一旦发生纠纷,也便于当事人举证和分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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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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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有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有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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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拼车免责协议有效吗,拼车免责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拼车免责协议有效吗  拼车回家风险系数很高,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一份简单的协议,对拼车路程、时间、费用、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一个明确的约定,可以明确拼车双方的权责划分,但是并不能“完全免责”。  拼车协议生效以后,车主与拼车人之间即产生了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车主有责任和义务将拼车人安全送达目的地。一旦出现人身伤亡的意外,如果是第三方责任则由第三方承担,但是一些单方责任的意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使之前签有“免责”协议,车主一方也无法完全免除责任,一样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上可知,如果当事人在拼车协议中约定了免责条款,也不一定能完全免责。注意: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其主要特点是:
1、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免责条款必须在事故责任前约定;
3、免责条款的目的在于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
4、免责条款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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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
免责条款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对免责条款进行限制的法律依据。因此,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上述内容的免责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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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医患协议书是免责还是不免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定了医患协议书,也不用担心。实际上,“医患协议书”有无法律效力,应根据其内容具体分析。“医患协议书”可分以下几种:
1、医患赔偿协议。是内容是,发生医疗纠纷后,就医方对患方的赔偿问题签订协议。这种诉讼外就和解或曰“私了”的方式法律通常并不禁止,但应注意的是:

一,该种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包括:不得以这种方式了结构成刑事犯罪如医疗事故罪的医疗纠纷;赔偿数额上不能。

二,即使签了这种协议,也不能剥夺患方就同一问题以后向人民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
2、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这是指实施手术或复杂的临床检查前,由患者或家属或患者所在单位在医疗方已拟好的“同意书”上签字。笔者认为核种“同意书”的意义有两个方面:其
一,患方签字后,表明医方实施手术、麻醉符合卫生法规规定的程序,即从等距离意义上表明医疗行为合法。其
二,患方签字后,表明患方对该医疗措施的固有创伤及可能发生的医疗意外已经知晓,如确系医疗意外致使病人身体损害医疗方不承担。但该“同意书”不能免除医疗方的过失赔偿责任,医疗方不能认为只要患方在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上签了字,医方就可免除一切法律责任。
3、医方通过与患方签订协议免除。这种协议内容违法,是无效的,理由很简单:医方在医疗过程的业务注意义务是由法律、法规、规章、医疗操作规则明确规定的,是一种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根本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变更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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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无效。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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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拼车免责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拼车免责协议有效吗  拼车回家风险系数很高,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一份简单的协议,对拼车路程、时间、费用、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一个明确的约定,可以明确拼车双方的权责划分,但是并不能“完全免责”。  拼车协议生效以后,车主与拼车人之间即产生了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车主有责任和义务将拼车人安全送达目的地。一旦出现人身伤亡的意外,如果是第三方责任则由第三方承担,但是一些单方责任的意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使之前签有“免责”协议,车主一方也无法完全免除责任,一样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上可知,如果当事人在拼车协议中约定了免责条款,也不一定能完全免责。注意: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其主要特点是:
1、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免责条款必须在事故责任前约定;
3、免责条款的目的在于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
4、免责条款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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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
[律师回复] 法定代表人免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共同促进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发展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直接责任人和实际管理者为甲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位。
第三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因公司行为造成任何经济索偿或法律纠纷,均由甲方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示例二
法人免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促进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发展事宜,经友好协商,定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管理者为乙方。
第二条:甲方聘用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位。
第三条: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因公司行为造成任何经济索偿或法律纠纷,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天: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示例三
法定代表人免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直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促进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发展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管理者为乙方。
第二条:甲方聘用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位。
第三条: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因公司行为造成任何经济索偿或法律纠纷,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示例四
代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公司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2、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每月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
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3、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5、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
6、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及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
四、委托费用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积极履行本协议的报酬。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如何避免保密协议纠纷,保密协议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转摘lw_view.sp
o=3297&pge=2签订保密协议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白,语言没有歧义。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的利益。我国《劳动法》第20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约定保密事项,这是劳动领域中关于订立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
2、应当明确保密范围。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所持的商业秘密是不一样的,因而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清晰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此外,当商业秘密具有企业无形资产和职工个人劳动成果双重性质时,例如广告公司策划人员完成的创意工作、IT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编程、数据库等,应当特别注意明确其性质是属于个人的著作权还是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保密义务保密范围是协议的重要部分,因此有必要在协议中写清楚。
3、应当明确保密主体和保密义务。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职工。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公开、出借、赠与、出租、转让、处分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一般员工(包括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职工的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保密义务还应该明确期限。虽然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此外,保密主体在用人单位授权、司法调查或用于个人学习研究等特殊情况下使用商业秘密的,均可不视为违约。
3、采取竞业限制、脱密期保护等特殊方式操作时应当规范。竞业限制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特殊方式,一般要求在职职工不得到同类企业;离职后未经同意不得到企业竞争对手任职;不得自行组建同类企业参与竞争;不得唆使原单位的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不为企业竞争对手提供咨询、建议等服务等等。但这种方式有时间上的限制,参照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文件,竞业限制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年。此外,用人单位还必须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一般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2/3。如果违反以上有关规定,则《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带有瑕疵。约定脱密期也是一种特殊的保护方式。它的适用对象一般只限于掌握企业重要商业秘密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用人单位可采取调换岗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等措施,对有关人员做脱密处理。但在脱密期的时间问题上,应当参照《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一般不得超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6个月。
4、应当明确违约的情形及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即约定一定数额或比例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可按实际损失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数额不得过高,一般不超过职工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价格;职工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补偿费的1至2倍。如果没有约定期限,应视为合同终止时,发生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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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免责协议有哪些?
一般会在协议中列举具体的侵权人、举证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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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公司转让债务免责协议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清偿协议书 协议双方: 债权人(以下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在 年 月因经营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融资人民币 万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鉴于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不能按原约定向甲方以货币资金归还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财物折抵其应偿债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财物抵偿于 年 月 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币 万元(以乙方财务记帐凭证为据,复印件附后):名称 型号 数量 所有权证明及编号 评估价值 二、本协议成立后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向 管理部门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本协议自财物办理了过户登记之日起生效。上述财物过户登记之日起,甲、乙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即解除。 三、因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四、本协议所列的财物乙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将保险的受益权记于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险期满。本期保险期满后,财物的保险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保证上述财物的所有权上未设定过权利限制(如抵押等),亦未被有关机关查封、扣押、保全等。由于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财物所有权过户不成,甲方仍具有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有权依法行使债务追偿权。 六、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成立。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 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一份由 公证处备案。 协议人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
技术贸易协议是否免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营业税方面: 通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字 [1999] 273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2、在营业税方面: 通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内容,该法自2007年11月28日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3、在管委会鼓励政策方面: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对于在高新区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并在高新技术合同认定处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企业和机构,以上年度技术交易额为基数,新增技术交易20万元以上的按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关于技术贸易合同免税的政策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技术贸易的定义以及技术贸易合同免税的政策在营业税方面、营业税方面以及管委会鼓励政策方面的应用。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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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空坠物协议的免责协议有哪些
关于高空坠物协议的免责协议主要有:侵权责任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者、证明不是自己责任的侵权责任人、外界的不可抗力,比如建筑物本身的问题,台风,地震等,这些都是为了可以不追究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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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我们公司现在准备将自己的公司的摘取给转让出去了,到时候需要签订一份债务免责协议,公司转让债务免责协议的范文内容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是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 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
  
二、在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属甲方享有的债权,甲方可委托乙方以 公司名义追偿,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属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在股权转让后由 公司或乙方代为承担的,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向甲方追偿。
  
四、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 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
  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
  
五、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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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免责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但是如果约定的内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
(一)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的法律要件:
(二)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三)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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