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索贿的四个条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的,可以构成受贿罪,其认定的四个条件:
1、该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等的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该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该罪主观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行贿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为:
1.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以及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认定索贿的四个条件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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