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能成立共同犯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单位犯罪能成立共同犯罪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单位犯罪能成立共同犯罪吗

一、单位犯罪能成立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能成立共同犯罪。单位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可能的情形有:二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犯罪;一个单位和一个自然人共同犯罪。但一个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与其直接责任人员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共同犯罪主犯是否能缓刑

共同犯罪的主犯如果不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符合缓刑条件的,仍然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

(1)罪犯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另外,对于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能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聚众犯罪都属于共同犯罪吗

聚众犯罪只有聚众犯罪者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且刑法不只对具体罪名的首要分子进行处罚是,才属于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单位犯罪能成立共同犯罪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犯罪能成立共同犯罪吗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1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7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8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2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0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单位能成立共同犯罪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单位能成立共同犯罪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成立条件:
(1)主体条件
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
(2)主观条件
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客观条件
各共犯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要求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各行为人的行为实为一个整体,共同作用于危害结果,各共犯人的行为于危害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
根据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要注意常见的不构成或共犯处理的几种情形: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一方故意与一方过失的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3)实施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不成立共同犯罪
(4)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5)实行过限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
(6)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不成立共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单位犯罪是算共同犯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单位犯罪是属于共同犯罪吗
刑法界观点并不一致,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否定说与肯定说。
否定说认为,根据新《刑法》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上述观点缺乏明确的刑法总则依据。因为,现在难以对《刑法》总则第25条第1款规定的“二人以上”的“人”解释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的主体。单位本身没有意识和行为,单位与单位、单位与自然人之间不可能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此外刑法对于共同犯罪规定中的“人”再怎么扩张解释,都难以解释为单位,因为单位与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二人以上”只能解释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据此,对于若干个单位伙同实施的犯罪,应当也只能根据各个单位在犯罪的犯罪情节,分别依照有关刑法规定进行处罚,而没有必要像对自然人的共同犯罪那样,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与教唆犯进行处罚。另外,对于单位与自然人伙同实施的犯罪行为,也同样没有依据以共同犯罪论处。
肯定说认为,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这里的“人”可以理解为自然人和单位,这样就使单位共同犯罪的观点在新刑法中找到相应的刑法总则依据。既然“人”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有单位参与的共同故意犯罪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从而肯定单位可以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
目前,肯定说占主流地位。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单位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单位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可能的情形有:
(1)二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犯罪;
(2)一个单位和一个自然人共同犯罪。但一个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与其直接责任人员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二、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犯意的种类不同。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3)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单位犯罪中,除了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外,还存在一个单位犯意,并且最终是以单位整体犯意来追究的,即在单位犯罪中,犯罪活动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个人意志要通过单位的意志表现出来。共同犯罪中,除了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意外,不存在其他犯意,犯罪活动一般就是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实施的,不存在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即使是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也不能代表该单位的意志。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4)犯罪动机不同。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
(5)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
(6)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都是合法组织(根据司法解释,为了犯罪组建法人,然后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其犯罪行为不是单位犯罪。如赖昌星案)。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在某些情况下,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的既遂,例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性质的组织罪。多数情况下,建立犯罪集团是犯罪的预备行为。
(7)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对于单位犯罪,刑法采取的是总则统一规定与分则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模式。如果刑法分则没有对某种具体犯罪设立单位犯罪条款,即使行为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也不能按单位犯罪处理。例如,某行政单位经集体讨论决定,挪用本单位100万元资金从事股票投机,希望给本单位谋取一些预算外资金,结果造成重大损失。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但由于刑法没有对挪用公款罪规定单位犯罪,因而对该行为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对此情况,如果该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犯罪,刑法采取在总则统一规定的模式,犯罪活动只要符合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就应当按共同犯罪处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单位犯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吗?
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意味着犯罪的主体是将单位作为一个整体,但是共同犯罪指的是超过两人以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二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是主犯那么处罚比从犯会更加严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片面共犯符合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片面共犯符合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从主体方面来看,片面共犯中有两人以上实施了犯罪行为,显然符合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实践中,无论是片面帮助犯还是片面实行犯,抑或是片面教唆犯都存在两个以上指向同一犯罪对象的犯罪主体。
从共同的犯罪行为来看,片面共犯中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人的行为相互配合、紧密联系、互相支持,共同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各个犯罪行为人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均具有原因力,故片面共犯中存在共同的犯罪行为。
从共同的犯罪故意来看,否定说认为共同犯罪的故意是指共同犯罪行为人之间要有明确的有关实施犯罪行为的意思交流与沟通,由于片面共犯中一方并不知道另一方在与自己一起实施犯罪,因此不具备共同故意这一主观条件。对共同犯罪故意的理解是肯定说与否定说争议的焦点。我国刑法中对共同故意的理解是,“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与他人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犯罪”。
②即各个共同犯罪行为人都能认识到自己在与他人共同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有清楚认识,也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与他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可能导致某种危害后果的发生。换言之,各共同犯罪人都意识到了共同犯罪行为是导致危害结果的原因力,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而在片面共犯中,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在帮助他人犯罪而不是自己实施犯罪行为,而且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他人的行为将共同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显然,片面共犯是符合共同犯罪同故意条件的,我们不能因为片面共犯的主观故意中只有单向意思联络,即只有片面共犯者与主犯的意思联络而否认片面共犯属于共同犯罪。
共同故意和意思联络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意思联络是共同故意形成的必要途径,各共同犯罪行为人先是有实施某种共同犯罪行为的意思交流与沟通,然后才会形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意思联络是共同故意形成的初始阶段,共同故意则是意思联络自然演进的必然结果。意思联络包括双向意思联络和单向意思联络,双向意思联络自然形成全面共同故意,单向意思联络则形成片面共同故意。认定共同犯罪故意只需共同犯罪人之间有单向的意思联络,并且能够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后果,对危害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放任态度,即可认定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无需要求所有的共同犯罪人都有这种认识。
由此看来,具有双向意思联络的全面共犯与只有单向意思联络的片面共犯只不过是共同犯罪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片面共犯完全满足共同犯罪的所有构成条件,其社会危害性并不小于全面共犯,从某种意义上讲,片面共犯的社会危害性甚至更大一些。因此,应该将片面共犯视为共同犯罪,否则将失去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导致放纵犯罪。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0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有什么区别
(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犯意的种类不同。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3)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单位犯罪中,除了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外,还存在一个单位犯意,并且最终是以单位整体犯意来追究的,即在单位犯罪中,犯罪活动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个人意志要通过单位的意志表现出来。共同犯罪中,除了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意外,不存在其他犯意,犯罪活动一般就是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实施的,不存在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即使是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也不能代表该单位的意志。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4)犯罪动机不同。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
(5)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
(6)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都是合法组织(根据司法解释,为了犯罪组建法人,然后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其犯罪行为不是单位犯罪。如赖昌星案)。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在某些情况下,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的既遂,例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性质的组织罪。多数情况下,建立犯罪集团是犯罪的预备行为。
(7)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对于单位犯罪,刑法采取的是总则统一规定与分则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模式。如果刑法分则没有对某种具体犯罪设立单位犯罪条款,即使行为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也不能按单位犯罪处理。例如,某行政单位经集体讨论决定,挪用本单位100万元资金从事股票投机,希望给本单位谋取一些预算外资金,结果造成重大损失。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但由于刑法没有对挪用公款罪规定单位犯罪,因而对该行为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对此情况,如果该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犯罪,刑法采取在总则统一规定的模式,犯罪活动只要符合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就应当按共同犯罪处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 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犯意的种类不同。 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3)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 单位犯罪中,除了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外,还存在一个单位犯意,并且最终是以单位整体犯意来追究的,即在单位犯罪中,犯罪活动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个人意志要通过单位的意志表现出来。共同犯罪中,除了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意外,不存在其他犯意,犯罪活动一般就是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实施的,不存在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即使是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也不能代表该单位的意志。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4)犯罪动机不同。 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 (5)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 (6)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 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都是合法组织(根据司法解释,为了犯罪组建法人,然后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其犯罪行为不是单位犯罪。如赖昌星案)。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在某些情况下,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的既遂,例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性质的组织罪。多数情况下,建立犯罪集团是犯罪的预备行为。 (7)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 对于单位犯罪,刑法采取的是总则统一规定与分则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模式。如果刑法分则没有对某种具体犯罪设立单位犯罪条款,即使行为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也不能按单位犯罪处理。例如,某行政单位经集体讨论决定,挪用本单位100万元资金从事股票投机,希望给本单位谋取一些预算外资金,结果造成重大损失。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但由于刑法没有对挪用公款罪规定单位犯罪,因而对该行为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对此情况,如果该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犯罪,刑法采取在总则统一规定的模式,犯罪活动只要符合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就应当按共同犯罪处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犯罪是共同犯罪吗?
单位犯罪是共同犯罪吗?不是,两者区别很大,体现在七个地方。时间、方式、种类、主体、动机、意图、组织都不同。单位犯罪的单位是固定的企业和团体,其中有一人或数人为组织人员;而共同犯罪可以是无关联的人员集结在一起犯罪。两种的意图和行为也不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共同犯罪什么条件下成立
[律师回复] 对于共同犯罪什么条件下成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主体条件: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的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主观条件是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0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共同犯罪诈骗案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是区别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首先应区别对待不同的主犯,对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这种主犯应当依照犯罪总额来认定。如对犯集团、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以共同、盗窃犯罪总额来认定。首要分子在集团中处于预谋和组织领导的作用,所以对于他们计划范围内的数额必须负全部责任。在预谋时认定是不是首要分子尤为重要,虽然只参与了共同犯罪的预谋,没有参加直接的、盗窃行为,但是集团的一切犯罪活动都包括在首要分子参与制定的犯罪计划之中,并由他们组织实行,他们在犯罪中发挥了最为主要的作用,对于共同犯罪的首要分子依照犯罪总数额来认定是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还要特别强调的是,犯罪集团中的有些成员,在首要分子计划后,自己单独进行、盗窃或者是其他的经济犯罪,该犯罪数额不能强加于首要分子,首要分子只需要对自己知道和计划的那一部分负责。 二是根据《刑法》第26条第 (3)、 (4)款对主犯处罚的规定,对主犯犯罪金额的确定,不能推导出对从犯、胁从犯犯罪金额的确认。对从犯、胁从犯来说,其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及危害结果与主犯一致,犯罪金额也与主犯是一致的。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参与组织、指挥的主犯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对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共同犯罪总额负责。在共同经济犯罪中,主犯发挥了主要作用,以自己的犯罪行为影响了从犯,可以说主犯对整个犯罪都要负责,因此把所有数额作为主犯的犯罪数额是合理的。 三是对一般犯罪中的从犯的犯罪数额的认定上,笔者认为以定罪的数额为前提,适当参考其个人所得赃款数额较为科学合理。因为共同犯罪中从犯不起主要作用,完全是在主犯的领导下进行,其社会危害性比主犯要小得多,因而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也应比主犯小,而这种“作用”通常都是通过“数额”表现,所以考察其所得数额是合理的。假如以犯罪总额来认定,在实行犯场合下直接参与额会小于或者等于共同犯罪总额,而在帮助犯场合下,间接参与相当于总数额,这两种场合差别比较明显。所以,在处理从犯犯罪数额的问题上要将定罪数额和个人所得赃款数额全面综合考虑。
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算立功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算立功吗问题解答如下, 立功根据刑法规定是交代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刑事案件的行为法律咨询:您好,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以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否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自首或者立功呢律师解答:不能,既不成立自首也不成立立功相关法律知识:
1.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成立条件是:首先是自动投案,再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里显然不能成立一般自首特别自首是在司法机关控制之下,供述本人的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罪行这里也不成立
2.立功根据刑法规定是交代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刑事案件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如果交代的是共同犯罪行为不是立功,立功必须是交代的同案犯的非共犯行为即共同犯罪之外的其他行为综上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以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既不成立自首也不成立立功而是坦白行为即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在司法实践中,以及为了有效的打击犯罪,国家规定了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所以虽不成立自首和立功,但在量刑的时候也会酌情考虑情认罪态度,可以予以从轻处罚刑事辩护推荐律师:苏湖城律师苏湖城律师,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系法学本科专业毕业,法学学士,厦门大学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院外聘法学教师,闽商投资促进中心成员曾担任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法律协会会长及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执业技能,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接受刑事、民商事、债权债务、合同、房地产等方面法律咨询及承办刑事、民商事、合同纠纷及房地产案件达数百起,务实高效承办或合办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成功地进行了从轻、减轻、无罪辩护,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民商事公司法务、合同纠纷、遗产继承、婚姻案件等方面,能充分发挥律师执业技能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单位犯罪是共同犯罪吗?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单位犯罪是共同犯罪吗?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位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单位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样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应当视情况区别对待:
(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做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
(二)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销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
(三)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应认定为中止。
综合以上问题,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理解和认定的难度,随着刑法学理解研究的深入以及司法实践的总结完善,相信对犯罪中止的模糊认识最终会消除。
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是否算立功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立功根据刑法规定是交代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刑事案件的行为法律咨询:您好,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以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否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自首或者立功呢律师解答:不能,既不成立自首也不成立立功相关法律知识:
1.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成立条件是:首先是自动投案,再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里显然不能成立一般自首特别自首是在司法机关控制之下,供述本人的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罪行这里也不成立
2.立功根据刑法规定是交代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刑事案件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如果交代的是共同犯罪行为不是立功,立功必须是交代的同案犯的非共犯行为即共同犯罪之外的其他行为综上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以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既不成立自首也不成立立功而是坦白行为即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在司法实践中,以及为了有效的打击犯罪,国家规定了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所以虽不成立自首和立功,但在量刑的时候也会酌情考虑情认罪态度,可以予以从轻处罚刑事辩护推荐律师:苏湖城律师苏湖城律师,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系法学本科专业毕业,法学学士,厦门大学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院外聘法学教师,闽商投资促进中心成员曾担任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法律协会会长及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执业技能,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接受刑事、民商事、债权债务、合同、房地产等方面法律咨询及承办刑事、民商事、合同纠纷及房地产案件达数百起,务实高效承办或合办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成功地进行了从轻、减轻、无罪辩护,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民商事公司法务、合同纠纷、遗产继承、婚姻案件等方面,能充分发挥律师执业技能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犯罪单位分立了怎么办
单位犯罪后分立,处理方式需遵循我国《刑法》规定。若单位犯罪后分立,应对原单位直接主管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若单位名称变更,则应以原单位名义起诉。无论单位如何变化,只要其权利义务存在,就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一个朋友所在的单位由于经受不住诱惑,做了一些错事,后来朋友觉得这样做不对,阻止了单位里面的人,他想知道,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已验证自己单位是否犯法。
[律师回复] 1.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
(1)犯罪既遂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遭遇客观障碍,明显地告一段落归于未遂的,一般认定是未遂。即使事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
2.主观条件:中止的自动性。——"能"达目的而“不欲”“能”与“不能”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虽然存在客观障碍,但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认识到了客观障碍,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是成立犯罪中止。(例如,.甲为了杀乙而向乙的食物中投放毒药,见乙神态痛苦而反悔,将乙送往医院抢救脱险。即使甲投放的毒药没有达到致死量,不送往医院也不会死亡,甲也成立犯罪中止。.丙在实施抢劫行为时听到警车声便逃走的,成立抢劫未遂。即使并非警车而是救护车,丙也不是犯罪中止。)
导致自动停止的原因一般是:
(1)真诚悔悟,良心发现而停止。
(2)因被害人的哀求、第三人的劝说而停止。
(3)害怕受到刑法处罚。
.因为担心当场被发现(抓捕)的而停止的,属于犯罪未遂。
.担心当场被发现,但仅仅是名誉受损,而不可能当场被抓获,停止下来的,属于犯罪中止。
.担心日后被告发、抓捕的,停止下来的,成立犯罪中止。
害怕受到法律处罚而停止犯罪的,由于是否真正受到法律处罚,还是不确定的,如果在犯罪现场就要被司法机关抓获,应当认为,法律处罚是立即起作用的,这种情形下,停止犯罪不成立犯罪中止。但是,如果是害怕日后受法律处罚,由于法律处罚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此种情形下,即使将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也不一定会受到法律处罚,如果停止犯罪行为的,成立犯罪中止。
(4)基于目的物的障碍
.在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中,行为人仅想盗窃一般的财物嫌财物少而放弃的,属于犯罪中止。如果行为人是想偷特定物,但特定物没有出现的,停止下来的属于未遂。
.针对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利的犯罪中,对象没有出现而放弃的,属于犯罪未遂。
.发现是熟人而放弃的,成立犯罪中止。由于犯罪以熟人为对象并非不可能,在实践中反而大量存在, "熟人"本身不足以阻止犯罪的继续,所以行为人因为对方是"熟人"而停止的,一般成立中止。
(5)基于嫌恶之情放弃。例如强奸犯嫌弃被害妇女过于丑陋而放弃强奸的。同样这种放弃不是基于外部的强制,仍然可以成立中止。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0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共同犯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 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犯意的种类不同。 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3)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 单位犯罪中,除了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外,还存在一个单位犯意,并且最终是以单位整体犯意来追究的,即在单位犯罪中,犯罪活动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个人意志要通过单位的意志表现出来。共同犯罪中,除了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意外,不存在其他犯意,犯罪活动一般就是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实施的,不存在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即使是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也不能代表该单位的意志。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4)犯罪动机不同。 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 (5)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 (6)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 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都是合法组织(根据司法解释,为了犯罪组建法人,然后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其犯罪行为不是单位犯罪。如赖昌星案)。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在某些情况下,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的既遂,例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性质的组织罪。多数情况下,建立犯罪集团是犯罪的预备行为。 (7)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 对于单位犯罪,刑法采取的是总则统一规定与分则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模式。如果刑法分则没有对某种具体犯罪设立单位犯罪条款,即使行为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也不能按单位犯罪处理。例如,某行政单位经集体讨论决定,挪用本单位100万元资金从事股票投机,希望给本单位谋取一些预算外资金,结果造成重大损失。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但由于刑法没有对挪用公款罪规定单位犯罪,因而对该行为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对此情况,如果该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犯罪,刑法采取在总则统一规定的模式,犯罪活动只要符合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就应当按共同犯罪处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共同犯罪关系脱离的成立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共同犯罪关系脱离的成立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之间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主体条件: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主观条件是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公司犯罪辩护 > 单位犯罪能成立共同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