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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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一、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国家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等。

一、医疗过错认定

1、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

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2、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搜集病历之外的其它全部证据,封存监控;3、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3、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

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

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

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法律规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

二、医疗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是否一样

医疗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不一样。

一、启动程序不同。医疗事故中的技术鉴定是由属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启动鉴定程序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启动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是独立于行政鉴定和自行鉴定之外的一种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由法官启动。

二、鉴定人员组成不同。医疗鉴定人员由属地省级医学会组建省级医学专家库,地市级医学会组建属地的市级医学专家库,鉴定人员是医学专家。司法鉴定人员是由司法机构的法医主持鉴定,聘请临床医学专家参与。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损害鉴定有哪些区别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鉴定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严重者可能会构成医疗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损害鉴定一般是由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对医院的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进行的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患双方要共同委托或者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诉前单方委托的鉴定是极有可能不被法院采信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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