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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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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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什么

事故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主体,是指依照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我国安全生产的两个责任主体是什么

我国安全生产的两个责任主体是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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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问前充分准备:询问前准备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违法事实展开询问。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案情准备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心理准备就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同时,对被询问人可能会发生的询问、回避重要案情等情况要有所预见。物证准备是指对案件已经掌握的物证(如已先行登记保存的货物、进出货票据等),应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及时向涉案人出示,掌握询问主动权。
2、严格按程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作为行政处罚重要证据之一的询问笔录,也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所制作的笔录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进行询问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在询问开始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一般地讲,被询问人在不明办案人员身份和来意前,不会轻易如实告诉情况。《行政处罚法》第37条: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办案人员的介绍、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符合法定人数(不少于两人)、出示证件是这一部分的实质之所在。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应充分尊重被询问人的权利,准许被询问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及时予以记录。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允许其补充或更正,更正处由被询问人加按手印。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后,要在笔录每页签名和加按手印。此外,笔录每一页都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最后,与案件有关的在场人员都要签名,询问人、记录人要签署日期并签字,询问人与记录人不得相互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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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劳动安全标准化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朋友不怎么清楚。
[律师回复] 劳动安全问题,一方面受到目前的生产技术手段制约;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适当的制度规范和经济投入有效减少其危害性。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能否保障自身安全,多数时候很难依靠企业的自觉或场自发调节来实现。由于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普遍存在,必须运用有效的政府监管手段来加保障。
1.外部性与劳动安全监管
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经济学中的负外部性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带来的环境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二是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给消费者带来的精神压力、心理负担或生理损伤;三是给人们生命带来的威胁性的疾病、医疗事故、劳动灾害、交通运输、矿山开采和拉动作业等。与劳动安全相关的外部性主要表现为第三种情况。
近年来,我国一些工矿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谋取暴利,降低安全生产投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一旦发生透水、瓦斯爆炸、坍塌等恶性事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带来巨大的社会成本。如果没有政府的有效干预,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不可能主动承担起维护劳动安全的成本。所以,需要通过有效的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借助政府监管来约束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劳动安全。或防患于未然,或对违法者进行惩处,或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救济,使得生产企业承担起其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成本,通过将负外部性内部化来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
我们这里要进行拆迁搬迁了,要签订一份什么安置房回购协议书,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按结算总房款的3%作为该项目的房屋质量保证金,如乙方及时履行了该项目的所有房屋正常保修义务,则该款有甲方在乙方交房后满二年后五日内退90%,余下10%在交房后满五年后五日内退还完毕,不计利息。由物管公司出具相应手续后方能退还。如果乙方接甲方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及时履行该项目所有房屋的正常保修义务,甲方可告知乙方后委托第三方进行房屋保修,所产生费用从房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房屋质量保证金额为基数,按本条上述比例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房屋质量保证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房屋交付期限: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完成房屋交付。
  (二)房屋交付条件
  
1、交房时水、电、气、闭路、电话均达到开通条件。
  
2、交房时该工程项目已通过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3、交房时乙方向住户提供《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和《市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
  
4、物管公司进入并能正常运转。
第七条:乙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甲方所购上述房屋交付甲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日以甲方已付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停滞不能继续开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六十日未交付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将已收取的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甲方累计已付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由乙方房屋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放弃购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除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承担实际发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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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逾期付款超六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因此解除合同的,应将已收取的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按累积应付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单相关责任;因甲方原因放弃购买,须承担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前期物管的设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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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乙方的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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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特殊约定
  
1、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乙方不得将甲方所购房屋作为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及房屋抵押。
  
2、在建工程中乙方承诺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初设审批前的总平面图和户型图,该户型图不能做大的调整。如审批部门户型调整造成被迁居民的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现场解释。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户型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确认。
  
4、在工程建设中乙方应保证不会有拖欠民工工资等社会部稳定现象出现,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配合,由此造成的工期时间顺延。
  
5、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相关部门完善项目周边市政基础设施。
  
7、甲方有权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按进行检查,并参与分户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
  
8、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办理住户《房地产权证》
  
9、乙方承诺按合理的市场价格选择施工单位,保证其合理利润,以确保工程质量。若工程质量不能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乙方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同时退还甲方未合格部分住宅价款并承担10%违约金,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10、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强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
1、双方约定本项目的住宅全部用于 片区的拆迁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1
2、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或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
3、甲方未制定购房人的房屋自交易之日起半年后开始计算,物管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物业费用标准减半收取。由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物管公司缴纳。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方证实。
  
2、受影响的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协议义务的,不承担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结束或消除后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3、本项目若因不可归责于各方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解除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B种方式解决。
  
A、提交仲裁委员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合同与附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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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医疗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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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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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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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保密协议具体内容是什么?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需要注意哪些细节,有没有什么范本之类的?
[律师回复] 数据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广州中大服务器代维工作室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 涉及乙方为甲方维护的所有的系统信息,包括甲方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上的数据。
  
(2) 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2.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了解并承认,甲方会将有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信息保存在由乙方维护的服务器上或终端计算机上,并且由于系统维护服务、数据备份服务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这些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失,并经证实,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
  
(5)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6)乙方同意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相关保密信息,通过存储介质、网络等途径,传播至甲方不可控制区域。
  
3.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我刚刚应聘了一家公司去当保安,因为是第一次从事保安工作,不知道签订保安劳动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及劳动者法制意识的增强,劳动合同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签订保安员劳动合同要有工作内容如下: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在合同有效期内,变动乙方担当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下列各项规定。
四、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从事保安员工作,该岗位工作任务与职责如下:
1、执行门卫、守护、巡逻、人群控制等保安服务任务。
2、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
3、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熟练掌握防火防盗的基本技能有清楚的认识,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和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5、保安员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6、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的各项条款,服从公司领导的命令。
7、维护公司的名誉和信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8、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要及时向公司和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不得隐瞒事实。
9、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不正当的使用公司物品,利用职务向第三者提供便利或有利条件谋取经济利益。
10、不得为了私人的利益,向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要求或接受财、物,不得过分接待,发生金钱接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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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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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发放服装装备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匿藏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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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有哪些?
1、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2、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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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律师您好!我今年接了一个项目工程,现在马上就要签合同了,所以就想具体了解一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内容啊?
[律师回复] 在形式上,示范合同分为三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协议书是对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达成合意的书面确认,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的范围等基本内容。通用条款则是对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详细规定,可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对固定性。专用条款则是合同双方针对特定工程项目所作特别约定,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留下必要的空间。示范合同内容相当丰富,下面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该条款主要用于明确合同所指向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和范围。项目名称、施工现场的位置、施工界区等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施工准备条款该部分条款主要对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的工作进行约定,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土地平整、道路通畅及水电设施应予完成;具备必要的施工合法性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即为施工许可证,依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能开工,当然还包括其他如临时用地、爆破作业等其他许可文件;施工场地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及工程设计图纸的交付,发包人并应对其提供的资料和图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承包人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场代表确认后,承包人应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场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合同应明确工程开工与竣工日期,并对工期延误及相关责任问题进行约定。
5、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承包人应对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作出承诺。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合同应约定工程质量需符合何种标准,以及当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的鉴定机构及其程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或驻场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则承包人应予拆除和重新施工,使之达到约定标准。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程序及双方责任,合同也应作出约定。
你好,我是新来的民政局员工,想知道民政局安全生产培训是培训哪方面的内容?跟其他机关单位一样吗?
[律师回复] 民政局安全生产培训是为了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内容是相关于安全方面的:
一、工作目标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减少各类安全生事故发生。
二、计划内容
1、培训对象:全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
培训内容:聘请区安监、卫生、消防等部门的领导、专家,对全区民政单位工作人员及各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预防传染性疾病知识讲座等。
2、培训对象:全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有关人员
培训内容:对参会人员进行动员部署,与全区各养老机构负责人签订《2015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有关人员进行用气用电、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3、要求婚姻登记处、军休一所、军休二所、福利院四个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等意识,提高员工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各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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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安全责任?具体都有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五项规定》中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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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最近遇到一个问题,收到了行政处罚,领导对这个问题很是担心,请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或有关人员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但情节较简单,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按照简易程序实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二)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客观状态应当场制作笔录;
(三)执法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事实、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给予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辩和陈述的权利;
(四)当事人进行申辩和陈述的,执法人员应予以正确、全面的答复,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经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五)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填写并签名,当场交付被处罚人,一式两份,分别留存备案和交处罚单位或当事人;
(六)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副本报本单位备案,以接受监督和检查。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同时应在收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至本部门,安监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立案
安监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在进行执法检查和对群众举报、其他行政机关移送、上级安监部门交办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事项,应当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据职责予以立案调查。
对拟立案查处的案件,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应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批,批准之日为立案时间。
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查的安监部门,在组织事故调查的同时,应当对发生伤亡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其他急需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安监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可以先行调查取证或采取临时措施,但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立案审批手续。
对已经批准立案的案件,安监部门及其执法机构不得随意终止、撤销。确实需要终止或者撤销的,应当写出书面报告陈述理由,由批准立案的有关负责人审批。
(二)调查取证
1、进行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2、执法人员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与案件调查有关的证明材料,并由当事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在材料上注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应当回避:

(1)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派出进行调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派出进行调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回避决定作出之前,具体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4、询问证人或相关人员
(1)询问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
(2)执法人员必须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并告知被询问人相关权利和义务。
(3)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5、需要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勘验检查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做好《勘验检查笔录》。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请在场其他人作证,并应在《勘验检查笔录》中注明。
  
6、因办案需要抽样调查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填写《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由在场其他人作证并签名或盖章。
  
7、对涉及专业问题的,应指派或聘请有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相应资格的单位或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8、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1)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

(2)执法人员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

(3)应当制作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陈述人陈述完毕后,应当交陈述人校阅笔录。陈述人发现记录有误,可以要求修改笔录。在每一处修改的地方,应让陈述人一一按指纹予以确认。修改时,不能遮盖原来记录的内容。陈述人要求作较大修改且修改内容与记录的原文有重大出入的,可以要求陈述人在笔录后另外书写,并签名确认。执法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陈述人自行书写陈述、申辩的内容。

9、先行登记保存

(1)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先行登记保存。

(2)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

(3)执法人员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

(4)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予以保存登记,然后补办批准手续。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①违法事实不成立的,或者不应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措施;
②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没收或者查封、扣押的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6)应当制作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被登记保存单位(人)或者物品所有(持有)人、执法人员应当分别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拒签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文书上注明情况,并请在场的见证人签名。

10、调查取证阶段结束后,应当制作《案件处理呈批表》,写明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地址、案件基本事实和主要证据,以及承办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当事人申辩意见中当事人对自己的观点提供的主要理由、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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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三)审查及告知
1、审查。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负责对本单位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对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3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半数以上案审委委员参加集体审议作出决定并制作《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由执法人员送达被告知人。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并将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制成《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并进行复核,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监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应当采纳。
符合听证条件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还应下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并填写《文书送达回执》。
在同一案件中改变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或处理结果的,应当重新履行告知程序。
(四)听证程序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听证费用。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下达《听证会通知书》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2、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的,经组织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一次;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3、听证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书记员、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组成。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应当由组织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4、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由当事人校阅无误后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并在文书末尾(紧接正文的最后一行)书写“以上笔录情况属实”;听证会参加人也应当分别签名。

5、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听证会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并附听证笔录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
(五)行政处罚决定

1、案审委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情况或《听证会报告书》内容进行集体审议,作出决定并制作《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执法人员根据《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印章。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送达形式主要有:
(1)直接送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的,可以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有关人员签收。
(2)邮寄送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一般采用双挂号的形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寄出,挂号收据作为邮寄送达的凭证,挂号回执上的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3)留置送达。在当事人拒绝签收的情况下,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理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必须签名或者盖章。
(4)公告送达。在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六)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执行的效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当事人对安监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监部门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监督有关单位履行,可制作《罚款催缴通知书》进行督促。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安监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已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和安监部门或执法机构批准,可以提交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
5、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需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抵缴罚款的应根据国家规定处理。销毁物品,按国家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经县以上安监部门或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和清单。
对经停产停业整顿,逾期仍达不到安全条件、且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请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予以关闭。

(七)结案审批
案件处理终结时,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结案审批表》,报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结案。在“执行情况”栏中,写明案件终结的几种情形:

1、当事人自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

2、当事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完毕;

3、当事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完毕;

4、当事人死亡或被注销、被解散、破产,经法定程序无法执行相应的义务。

三、案件移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立案或者查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的职权、级别、地域管辖范围,或者违法事实同时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移送给有权处理的其他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

1、在案件移送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接受移送的机关做好沟通工作。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审批表,写明违法事实、移送的具体原因及法律依据等。

3、案件移送时,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函,写明违法事实、移送的具体原因及法律依据,移送财物及有关材料的名称应当一一写明。

4、案件移送给有关机关后,应了解受移送机关是否收到案件移送函及附送的材料,必要时,可以当面交接。受移送机关收到材料后,应当签收或出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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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新规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其中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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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具备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起诉书具备什么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书应当具备的内容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
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就一份好的离婚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时所送交人民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的时间。
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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