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人能不能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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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能不能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一、反担保人能不能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人能不能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依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能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能不能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能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能不能起诉债务人

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能不能起诉债务人。如果该债权属于个人债权,那么债权随着死者遗产的继承而转移,继承人能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所以当发生债务纠纷时,该继承人能不能以债权人的身份起诉债务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处理被继承人债权债务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借条上面的担保人是债务人的子女

借条上面的担保人是不是债务人的子女,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担保合同担保人名字是债务人子女,那么债务人子女就是担保人。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能不能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不能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还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能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不能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反担保人能不能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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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能否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反担保人能否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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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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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能够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反担保人能够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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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反担保人能是债务人吗
[律师回复] 对于反担保人能是债务人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吗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
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
担保是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方法,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反担保则是对担保人利益的保护,在审判实践中,反担保的使用率很低、很少,使得部分担保人在代偿债务后,因债务人无偿还能力而无法追偿,遭受损失无法弥补,所以担保人在对债务人进行担保时,正确地使用反担保,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不担风险,不受损失。现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谈一下“担保”与“反担保”,以利于当事人在经济交往中更好地正确运用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担保是为了保证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担保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为了能够保证按时收回或实现自己的债权而让债务人提供一定的钱和物作保的方式。担保并不是债务人一方就能决定的,而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满足债权人的合理要求才能成立。它是一种双方或多方的活动。担保具有从属性,它依附于主债务的存在,随着主债务无效与消灭而无效与消灭。担保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有害社会利益,它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与违约金等六种方式。担保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等,绝对禁止以人身作为标的物的担保。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对自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可称为担保之担保,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对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所取得求偿权的担保。只要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即可向反担保人求偿,而不问担保人履行的对与不对,反担保在性质上属于间接担保,因为它并非直接担保主债务,而是对担保人所负的债务担保进行担保。担保法
第四条
第一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为担保人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人的风险和损失提供了法律依据,反担保之债除因一般担保消灭原因而消灭外,当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消灭或其中之一消灭,反担保也随之消灭。根据“担保法”第四条
第二款“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所以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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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如何提供反担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务人如何提供反担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务人如何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主要在国际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业务中采用较多。
(一)反担保的手段有哪些
1、土地、房产反担保;
2、企业保证反担保;
3、收益权质押反担保;
4、车辆抵押反担保;
5、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6、股权质押反担保;
7、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
8、股票质押反担保;
9、出口退税款质押反担保;
10、设备抵押反担保;
1
1、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
(二)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1、存单、汇票、支票、债券质押;
2、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质押;
3、仓单、提单质押,保证金,封闭监管账户;
4、企业股东或主要经营管理者个人财产连带保证;
5、房地产、机器设备、库存产成品(商品)抵押;
6、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
7、第三方财产或信用反担保;
8、公司认定的绩优客户可以自身信用反担保;
9、客户提供抵(质)押反担保时必须按有关的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评估、保险、公证、登记等相关手续。
反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担保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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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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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父亲为表哥的公司进行担保,想让表哥提供反担保,就是不知道反担保方式有哪些,其作用是什么,想在这里咨询一下,确保自己的权利
[律师回复] 担保法规定,反担保适用担保法关于担保的规定.担保是为了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反担保也是为了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在反担保中,履行了担保义务的第三人,即担保人是新的债权人,两者之间只不过是债权人不同而已.在实质上反担保与担保是一样的,因此法律规定,反担保适用担保的规定.
反担保适用担保的规定,不能反过来说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都适用反担保的规定,其中留置和定金都不适用反担保的规定.留置是法定的担保方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就可以采取留置手段,留置依主合同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作为实现债权的担保.而反担保是债务人向为其担保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其先提条件是担保人是第三人,留置不存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状况,显然留置不能适用反担保.在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以提供担保以取回留置物,但这并不是反担保,只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定金能不能适用反担保?有人认为定金也可以适用反担保,因为,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了定金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但是,应当看到定金担保有其特殊性,它是预付一定数额货币的担保,货币的特点是所有权随占有的转移而转移,第三人提供的定金应当视为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定金,第三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一种借贷关系,是借债还钱的问题.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定金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但这也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并不是反担保.
从以上分析的结果看,反担保仅适用于保证、抵押和质押的情况.具体说,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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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遗嘱其他继承人反对有效吗
无效。一旦公证遗嘱生效,就只有公证书中指定的公民才具有继承权,其他继承人都没有继承权,即使反对也不能使公证遗嘱失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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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债务人应该如何提供反担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务人应该如何提供反担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务人如何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主要在国际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业务中采用较多。
(一)反担保的手段有哪些
1、土地、房产反担保;
2、企业保证反担保;
3、收益权质押反担保;
4、车辆抵押反担保;
5、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6、股权质押反担保;
7、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
8、股票质押反担保;
9、出口退税款质押反担保;
10、设备抵押反担保;
1
1、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
(二)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1、存单、汇票、支票、债券质押;
2、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质押;
3、仓单、提单质押,保证金,封闭监管账户;
4、企业股东或主要经营管理者个人财产连带保证;
5、房地产、机器设备、库存产成品(商品)抵押;
6、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
7、第三方财产或信用反担保;
8、公司认定的绩优客户可以自身信用反担保;
9、客户提供抵(质)押反担保时必须按有关的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评估、保险、公证、登记等相关手续。
反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担保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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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叔叔在一家企业上班,现在因为债务签订了一些合同,想要了解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
[律师回复] 反担保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 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 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8)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车被保全之后,车辆可以反担保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我国人民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情形:保全错误的。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申请人的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人民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财产保全:
1.财产保全是指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前,或者在仲裁过程中,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财产保全一般分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诉讼后执行前财产保全、执行财产保全和仲裁财产保全。适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 规定: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5.根据上述规定,对被保全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来说,要想解除车辆保全,有三条途径,一是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使对方撤回,保全自然解除。二是提供担保,就是俗话说的反担保,即将与对方申请保全金额相同数额的现金交给,或者提供对方能够接受的其他财产担保,要求解除保全。三是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是错误的,判决对方败诉。
6.当然,如果对方申请保全错误,被保全一方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的规定,向提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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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遗嘱其他继承人反对有效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证的遗嘱其他继承人反对有效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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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之债的担保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有人便据此认为除担保法第二条列举的四种经济活动外,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不能用于保障其他活动产生的债权,这种认识其实是错误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当事人因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认定为有效。民法通则对债的定义是: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由合同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到和无因管理而产生。因此,对于因侵权行为而形成的侵权之债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亦可设定担保。  然而,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的,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当事人因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对侵权行为是不能先行设定担保的,即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前不能先行设定担保方式来加以保障,只有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对已经产生的债权才可以用担保方式来保障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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