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罪如何量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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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公民的合法利益的,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对串标罪如何量刑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一、串标罪如何量刑

串标罪,又称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勾结,通过串通投标报价、泄露标底、虚假竞标等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中国法律中,串标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公民的合法利益的,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串标罪的量刑还会考虑以下因素:

- 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

- 犯罪的手段、次数和持续时间;

- 犯罪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 犯罪后的态度,如是否主动退赃、赔偿损失等;

- 其他影响量刑的因素,如社会影响、被害人的谅解等。

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被告人的刑罚。如果串标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法院可能会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强奸罪量刑标准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对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等司法解释也对强奸罪的量刑进行了详细说明。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是会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的。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等司法解释对强奸罪的量刑进行了更详细的说明,包括:

1. 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应当从严处罚,可以考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应当从严处罚,可以考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 对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应当从严处罚,可以考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 对于二人以上轮奸的,应当从严处罚,可以考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5. 对于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从严处罚,可以考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具体量刑时,法院还将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被告人的犯罪态度、被害人的损害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案件涉及特殊情况,如涉及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或者有其他加重情节,法院可能会依法从重处罚。总之,我国对强奸罪的量刑标准非常严格,旨在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猥亵罪量刑标准

猥亵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猥亵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赤裸身体,情节恶劣的,是会按照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不再仅限于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而是扩大到了任何性别的人。这意味着,性骚扰男性情节严重的,同样可以构成犯罪。

此外,如果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进行行政处罚,如拘留等。

总之,猥亵罪的量刑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猥亵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受害人的年龄和性别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赤裸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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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罪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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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罪如何量刑
若投标人之间发生相互串通报价的行为,且此类行为对招标方或其他参与者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失和伤害,其情节达到严重程度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可能需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附加的罚款等惩罚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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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投标罪如何量刑
串标行为严重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利益,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款。串通投标犯罪分投标人之间和投标人与招标人群体间串通两种。因涉及自然人和单位,量刑标准有差异。单位犯罪除罚金外,还将追究直接负责的高层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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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1)所谓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具体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
一,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指参加投标的经营者彼此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以避免相互竞争,或协议轮流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共同损害招标者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的行为。其
二,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指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是指招标者与特定投标者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从事私下交易,使公开招标投标流于形式,共同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包括其他投标者)的利益的行为。
(2)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等等。
3、主体要件
(1)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3)本罪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串标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注意,实践中,不仅自然人可以构成此罪,单位也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的。招标、投标的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倘若当事人串通投标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我国刑法的严厉制裁。
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串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1)所谓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具体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等等。 3、主体要件 (1)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3)本罪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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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刑法第223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串通投标的行为给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所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对投标招标活动的其他参加人,采用精神强制的方法使其产生恐惧,而被迫接受行为人提出的招投标条件的行为。所谓欺骗,是指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其他招标人、投标人“自愿地”接受行为人提出的招投标条件的行为。这种“自愿”,实际上是受行为人的欺骗而上当所致,并非真正自愿接受。
串通投标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刑法第223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串通投标的行为给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所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对投标招标活动的其他参加人,采用精神强制的方法使其产生恐惧,而被迫接受行为人提出的招投标条件的行为。所谓欺骗,是指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其他招标人、投标人“自愿地”接受行为人提出的招投标条件的行为。这种“自愿”,实际上是受行为人的欺骗而上当所致,并非真正自愿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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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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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串通投标罪如何判刑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投标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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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量刑,串通投标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串通投标罪的特征 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 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 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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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串标罪怎么量刑串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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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串通投标案怎么量刑,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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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如何量刑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串通投标罪如何量刑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投标罪具有以下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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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串通投标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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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1)所谓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具体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
一,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指参加投标的经营者彼此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以避免相互竞争,或协议轮流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共同损害招标者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的行为。其
二,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指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是指招标者与特定投标者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从事私下交易,使公开招标投标流于形式,共同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包括其他投标者)的利益的行为。
(2)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等等。
3、主体要件
(1)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3)本罪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串标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注意,实践中,不仅自然人可以构成此罪,单位也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的。招标、投标的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倘若当事人串通投标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我国刑法的严厉制裁。
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投标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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