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辱骂他人立案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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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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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以下是可能影响是否构成立案标准的因素:侮辱和诽谤的性质:如果微博上辱骂他人的行为具有侮辱性和诽谤性,且对他人造成了名誉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可能会构成违法行为。行为的公然性:如果辱骂他人的行为是在微博这种公开平台上进行的,可能会被视为公然侮辱或诽谤,从而更容易构成立案标准。受害者的权益:如果辱骂他人的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如心理压力、精神折磨等,可能会增加构成立案的可能性。若是对借钱起诉流程和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微博辱骂他人立案标准
一、微博辱骂他人立案标准

以下是可能影响是否构成立案标准的因素:

侮辱和诽谤的性质:如果微博上辱骂他人的行为具有侮辱性和诽谤性,且对他人造成了名誉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可能会构成违法行为

行为的公然性:如果辱骂他人的行为是在微博这种公开平台上进行的,可能会被视为公然侮辱或诽谤,从而更容易构成立案标准。

受害者的权益:如果辱骂他人的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如心理压力、精神折磨等,可能会增加构成立案的可能性。

行为的持续性和频率:如果辱骂他人的行为持续时间长,或者频繁发生,可能会被视为情节较重,更容易构成立案标准。

社会影响:如果微博上辱骂他人的行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传播,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可能会被视为情节严重,构成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容留他人吸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这些情形下,公安机关将会立案追诉,对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行为进行刑事调查。如果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侮辱罪立案标准

侮辱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具体来说,当涉嫌以下情况时,应予立案:

1.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这里的“公然”指的是在众人面前或者通过公共传播媒介进行侮辱,使被侮辱者的名誉受到公众的知悉和评价。

2.情节严重:侮辱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这一标准包括侮辱手段的恶劣程度、侮辱行为造成的影响范围和后果严重性等因素。

3.侵犯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这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4.犯罪对象为自然人: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对法人及其他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具体案件中,是否达到“情节严重”这一标准,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例如,是否造成了被侮辱者社会评价的显著降低、是否导致被侮辱者精神上的重大压力或伤害等。

此外,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一般情况下,需要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告诉,才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但是,如果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即使没有告诉,也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信息网络环境下实施的侮辱行为,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综上所述,侮辱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以及针对自然人的犯罪对象。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是否达到犯罪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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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内无端辱骂他人的行为,若其恶劣程度升级,将构成违法,甚至可能触及侮辱罪的法界。通常来说,“谩骂”涉及在公共空间或网络上使用具有恶意,损害他人尊严的言语进行人身攻击,对受害者造成深远且无法挽回的伤害。对于那些公开侮辱他人但未达刑事标准的行为,相关部门会依据相关法规执行,如给予不超过15天的行政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等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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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如果辱骂的程度非常严重,比如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骂,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这种情况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需要向公安机关控告。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规定:在诉讼中发现与本案有关的违法行为需要给予制裁的,可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微博上辱骂他人可侵犯名誉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注意在  虽然网民有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上撰写文章、发表评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权并不是不受任何法律限制,微博上的言论自由同样应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必须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譬如在微博公开发表对某人人身攻击和侮辱的言词,并直接将某人的姓名、住址等信息暴露于公共网络并宣扬其臆想的事实,造成贬损某人名义的社会评价等行为可构成侵犯名誉权。  相关法律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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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上辱骂他人可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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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辱骂他人犯法吗
在微信群中侮辱他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关键在于其所导致的受害者名誉损害程度。若因您的言论导致受害者在群体中的社会声誉受损、评价下跌至无法挽回的地步,那么无疑已触及到了受害者的名誉权,进而可能涉及到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个人都拥有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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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用微信辱骂诽谤他人是否违法 用微信辱骂诽谤他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如果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故意伤害被害人甚至杀害被害人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应对行为人以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实际数罪并罚。但如果是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将第三人伤害或杀害的,则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案例分析】 微信的主人为现年30岁的男子杨某,平日杨某常通过微信发布一些本地广告,由于其加的微信好友数量较多,故在本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前几日,孙某微信联系杨某要求为其发布一则广告,杨某当时因工作忙没有理会孙某,孙某便向杨某发了一句骂人的话,杨某看到后打电话给孙某,两人在电话里发生了争吵,随后杨某在朋友圈里发布了一条消息,以污言秽语辱骂孙某,并公开发布了孙某的微信号和电话号码,致使孙某无端被他人骚扰,生活无常进行。此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倡导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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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在微博上辱骂他人,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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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辱骂他人构成什么罪
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 一般而言,具体的处罚措施可能包括: 首先,若行为人在微信群中发表谩骂和侮辱他人的言论,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则有可能构成侮辱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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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上 因为对方先辱骂我 所以我发布了她照片进行辱骂她 她要起诉我 但是我已经删掉了 她保留了证据 请问这种起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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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他人辱骂死人犯法吗
当知悉他人有严重健康问题如心脏病时,谩骂可能引发其死亡风险,若故意谩骂导致对方死亡,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故意情况下,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视情况而定。民事责任上,若证明谩骂与死亡有必然联系,谩骂者需承担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和精神抚慰金等。若无明确关联且双方无明显过失,法院可能依据公平原则要求谩骂者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赔偿额度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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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一个作家,写小说很火的,最近新开了一个文,很受欢迎,但是前几天发现文章评论里面有人在骂她,也没注意,但是后来在微博上面也有,还很多,现在粉丝都变少了,名誉权侵权表现形式?
[律师回复]
一、名誉权的侵权表现: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二、名誉权的侵权表现: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名誉权的侵权表现: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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