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让探视权的最坏后果
在我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探视权,这是他们的合法权益。但如果一方父母阻止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可能会产生一些严重的后果。
1.首先,对于阻止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处罚。如果情况严重,甚至可能构成侵犯人身自由的刑事犯罪,可能会被判处刑罚。同时,法院也可能会重新审视其抚养权,如果法院认为其行为对孩子的成长有负面影响,可能会剥夺其抚养权。
2.其次,对于被阻止行使探视权的一方,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对方遵守探视权的规定。同时,他们也可以要求法院调整抚养权的分配,如果法院认为调整抚养权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他们。
3.最后,对于孩子来说,父母的冲突和争吵,以及被剥夺与一方父母接触的权利,可能会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产生严重影响。长期下来,可能会导致他们的行为问题,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所以,阻止父母行使探视权是非常严重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法律的处罚,影响抚养权的分配,甚至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位父母的探视权,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出狱后罚金不交的后果
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缴纳的,不会影响到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以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出狱后不交的话可能还会被强制执行,采取查封财物、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但如果实在没钱,法院也没有办法。
确实没有钱可以缓交,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缓交。不交对量刑和减刑都有所影响,但确实无力交的,要根据案件有所证明,需要提交可证明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肖像权侵权的法律后果
如果肖像权受到不法侵害,公民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侵权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给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公民的肖像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公民本人的许可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如果对不让探视权的最坏后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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