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立案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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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立案标准,通常根据金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定。如果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金额较大,或者套取资金涉及的情节较为严重,就有可能构成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如果个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或者虚报项目、单位、实施对象等手段,骗取国家专项资金一万元以上,就有可能涉嫌犯罪。若是对寻衅滋事一定要拘留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立案标准

一、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立案标准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立案标准,通常根据金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定。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标准:

首先,如果个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或者虚报项目、单位、实施对象等手段,骗取国家专项资金一万元以上,就有可能涉嫌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其次,如果个人或单位利用虚假项目、虚列支出等手段,骗取国家专项资金五万元以上,同样涉嫌犯罪。这种情况下,不仅要追缴被骗取的资金,还要对涉及的人员进行法律追究。

此外,如果个人或单位采用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国家专项资金二万元以上,也可能涉嫌犯罪。这种行为不仅会对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还会破坏社会公信力和法治原则。

另外,如果个人或单位通过串通投标、围标投标等手段,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十万元以上,也是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除了追缴被骗取的资金外,还要依法追究涉及人员的刑事责任

最后,如果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条[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条

[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套取国家资金罪判几年

套取国家资金涉嫌诈骗,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立案标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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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款与合同(一)服务项目等条款共同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完整且唯一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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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乙方陈述与专利服务事务有关的事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真实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包
括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
3. 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专利服务事务有弄虚作假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等不正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
甲方应当承担相关一切责任,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所收费用均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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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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