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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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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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最低工资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应当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需求。2、就业状况。3、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经营状况。若是对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计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计算

一、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计算

最低工资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生活费用:最低工资标准应当能够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需求,包括食品、衣物、住房、医疗等基本生活费用。

2、就业状况:如果就业状况紧张,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设定得较低,以鼓励雇主雇佣更多的劳动者;反之,如果就业状况宽松,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设定得较高。

3、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经营状况:最低工资标准也需要考虑到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的经营状况。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以反映生活费用和经济条件的变化。最低工资标准有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雇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雇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怎么计算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前12个月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加班加点工资)/12.

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

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三、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1、平均工资=(前12个月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加班加点工资)/12.

2、劳动者的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

3、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足额的发放相应工资给劳动者,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计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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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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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吗
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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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费基数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吗,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一、加班费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吗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3号规定,以区别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综上,加班费的计算根据不是依据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 二、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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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加班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吗?
计算加班工资肯定是不会按最低工资标准的,都是会按劳动者每月得到的实发工资来进行计算,或者是会按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如果是属于实行计件工资的,那么就会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来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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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计件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故实行计件工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发生的争议,可至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至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当事人如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劳动者至用人单位工作,明确计件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既有利于发生争议后促成调解,也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而,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计件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故实行计件工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发生的争议,可至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至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当事人如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劳动者至用人单位工作,明确计件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既有利于发生争议后促成调解,也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而,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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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能否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加班费是不能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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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最低还款额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如果在一定的原因不能全额还款,那么就应该尽量完成最低还款金额的方式还款。每月最低应缴金额计算方法为:
(1)信用额度内各信用卡帐户下之全部消费帐款(包括当期及以往各期未偿还之金额)及预借现金未偿还金额合计的2%;
(2)循环信用利息、逾期手续费及其它费用(如年费、预借现金手续费等);
(3)超过信用额度部份之帐款(包括消费帐款、预借现金、当期贷款月付金等);上述3项金额之总和,即为您每月的“最低应缴金额”。对于一次性还款有压力的持卡人,银行往往会劝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进行还款,但这样的成本并不低。如果持卡人利用最低还款额偿还欠款,就不能享受“免息期”待遇,银行一般会从消费当日开始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收取透支利息,一直到还清欠款为止。除了工商银行,国内大多数银行计算透支利息时,仍会按照原本的刷卡额度计算,即使已经还清的款项也要算利息,更可怕的是,如果下个月,持卡人依旧没有还清欠款,那么这部分利息就会被纳入到最低还款额中,并且通常会按月计收复利。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产生了利息和滞纳金,通常会100%地计入到最低还款额里。持卡人很难计算出应支付的最低还款额是多少,一旦还少了,那么银行还会收取最低还款未还部分的5%作为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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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最低还款额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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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工资是不是要按计件工资计算?
[律师回复] 计件工资与提成工资只是用人单位内部工资分配的一种形式,用人单位工资分配无论采用什么形式,都必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  《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备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6、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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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吗?
加班工资不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此时是按照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来计算的。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的规定中,此时是规定了一系列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的,要按照法定的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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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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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故实行计件工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发生的争议,可至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至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当事人如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劳动者至用人单位工作,明确计件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既有利于发生争议后促成调解,也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而,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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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计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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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r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r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r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r  劳动部r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r  56、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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