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老人撞伤了怎么赔偿
针对老年人在车祸中受到伤害的赔偿事宜,可参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和安排:首先,治疗费用方面,应以实际发生且有发票作为凭证的医疗费用为依据;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部分,这一项需要根据住院时间长短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每一天的价格介于80至100元之间;然后是营养费这一块,参照现行市价通常为每天20到30元不等;接下来是关于二次手术费用的判定,具体数额将依照实际发生的发票或鉴定机构给出的结论决定;第五,误工费的计算要以受害者因受伤而导致的实际误工损失来计算。
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据,那么通常情况下可以按照每天约为100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但这一数值还需根据最终的鉴定结果来确定;再者就是护理费部分,可以根据护理费发票金额来计算,如有需要也可以结合护理人员的实际误工损失进行估算。
如果仍然无法提供相关证据,那就按照平日里90至100元人民币/天的标准支付,当然,最后护理期限还是要依靠鉴定机构的结论来确认;最后是关于交通费和住宿费的问题,这部分费用应该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没有票据的话也可以考虑酌情提出合理的主张;至于残疾赔偿金,其金额将会由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来作最终定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二、斗殴伤人怎么赔偿
(1)可能涉嫌的是寻衅滋事、或者故意伤害,情节轻微的,不会涉嫌犯罪,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可能给予参与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的人以治安处罚,行政拘留或罚款);
(2)情节或后果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参与者和组织都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违反本规定第四条有关委托执法的规定的;
(二)无故拒绝协助其他商务主管部门办理跨行政区域案件的;
(三)违法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
(四)使用或损毁扣押财物的;
(五)不依法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六)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财物的;
(七)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九)违反本规定程序给予行政处罚的;
(十)对涉嫌犯罪案件不及时移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十一)其他严重违反本规定程序的行为。
赔偿费用包括: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把老人撞伤了怎么赔偿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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