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二卖所有权归属怎么确定
涉及到一房两售情形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若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手续,则房屋应归属最先办理过房产证过户手续之一方所有;其次,当双方均未能完成房产过户流程且也未进行预告登记时,房屋所有权则应归属已办理过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家;最后,倘若双方各方都没有按照前述方式处理房地产问题,那么最后的房子所有者将会是优先实际占有和使用该处在销售期间中的房屋的购买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一房二卖对开发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房二卖时房屋所有权确定规则:
(1)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2)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
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3)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
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权上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二卖所有权归属怎么确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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