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写实用新型专利
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的撰写要求如下:
首先,在权利要求书方面,建议采用多主题的方式进行撰写,即将众多主题如零部件、机构、机器以及系统等纳入到专利文件中。
此外,对于说明书部分,在叙述有益效果时,应尽量详尽地描述其效果,这将有利于后期对审查意见的回复和无效程序中的辩论。
值得关注的是,实用新型未能经过严格的实质审查程序,因此,有益效果的论述将会构成一个坚实的保护堡垒,对于专利权的长期稳定具有重大影响。
其次,针对图形图表部分,我们需要尽可能地充实其中的细节信息,尽量避免仅凭几个矩形框简单示意结构。
对此,您可请求发明人提供图表资料,若发明人缺乏绘画能力,亦可考虑拍摄产品图像并请代理人绘制或使用线条描摹图像结构。
最后,对于说明书的实施例部分,建议详细而具体,不建议完全照搬权利要求,因为如此将有利于后期对审查意见的解释和回答。
尤其在权利要求书已经无法再作修改的情况下,可以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整合入权利要求书中。
同样,审查员在初始审查阶段会全面评估所有权利要求,但却可能忽略了说明书中的关联技术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二、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标准
1、1-3年,600/年;
2、4-5年,900/年;
3、6-8年,1200/年;
4、9-10年,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何写实用新型专利”,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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