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驾驶员为避免撞到行人和其他障碍物而实际压过黄实线,严格意义上讲并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然而,针对此类特殊情况仍需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如果划定的违章处罚中将因为避让而引发的压线视为违法行为并施加罚款或者扣分,那么驾驶员有权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期间,驾驶员可以提供必要的证据,比如行车记录仪所录制的现场视频,用以证明自己确实是出于维护自身及他人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不得已采取了压线措施。
在个别特殊情形下,例如当特种车辆如警车、急救车以及消防车等执行紧急公务时,由于避让上述执法车辆而造成的压线行为或许能够得到交管部门的理解并予以取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二、右转弯压线算不算违章吗
堵车时右转弯时压线,属于违章的行为,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导致堵车,经交警指挥压实线,则不算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避让压线算不算违章”,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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