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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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位犯罪的法律解读:刑法第三十条中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有、集体及依法设立的独资、私营单位。为犯罪活动而设立或成立后主要犯罪的单位,不属于单位犯罪。盗用单位名义犯罪且私吞所得的,按自然人犯罪定罪量刑。
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

一、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

遵循法律打击单位犯罪行为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现就审理单位犯罪案件中运用法律的若干特殊问题作出详细解释。

首先,依据刑法第三十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范畴,不仅包括国有及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还涵盖了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类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其次,个体人为从事非法或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行动,或者这些单位在成立之后,其核心业务活动仍然以实施犯罪为主导的,均不应视为单位犯罪。

最后,盗用单位名义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且其违法所得被实施者私吞,那么就应按照刑法关于自然人犯罪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罪责加以量刑。《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单位犯罪中只处罚单位吗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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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最后,如果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构成新的犯罪的,但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则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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