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金额界定标准
关于受贿罪的金额判定原则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首先,其数额定位于人民币三万元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的,可被视作是数额较小的;
其次,若数额在两百万元以上且未超过三百万元的话,则归属于数额庞大的范畴;
最后,当实际获得或索取的款项达到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便可以被认为是数额极为巨大的情形。
而构成受贿罪所需的条件包括:
首先,该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具有特殊身份地位的人群,即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无法成为此罪行的主体;
其次,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必须是明知故犯,过失行为是不符合这一要求的;
再者,本罪的犯罪行为所指向的客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最后,从客观角度考虑,行为人的确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去取得他人的财物,亦或是未经合法程序地收取他人的财物,同时还乐于为他人谋求某些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二、受贿金额巨大如何去处罚
受贿金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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