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保护期限过了怎么办
当专利保护期结束后,是无法进行续期的。
在此,我们想要向您详细解读《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内容。
根据这两条法律条款,我们可以了解到,发明专利的权利期限是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期限则是10年;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它的权利期限为15年。
所有这些期限都是从专利申请之日开始算起的。
至于为何如此设置?主要原因在于为保障专利权人的既有权益。
具体而言,专利申请人需要在发明专利申请日起的4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而且还要在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之后3年的时间内获得授权。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得到进一步的保护,他们有权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要求对其在授权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延迟提供专利期限补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种延迟是由于申请人自身的不当行为导致的,那么专利权期限补偿将不会被批准。《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二、专利保护的对象是哪些
专利保护的对象是可以取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客体。对实用新型和发明是保护工业品的技术方案或技术构思,对外观设计更确切地说是保护工业品的外表的艺术造型。《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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