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抚养到十八岁后归谁
当孩子们年满十八周岁之际,通常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将无需再对其履行抚养义务。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之明确规定,亲情血缘关系不会因为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被割裂消弭。
即便在父母离异之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照顾抚养,他们仍然是双方共有的孩子。
然而,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但却仍在上中学期间或由于其它种种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的话,那么法庭将会依照实情和为孩子权益着想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裁决。
在此我们要强调的是,这正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孩子抚养费给付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时小孩的抚养费,由双方协议约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首先,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抚养到十八岁后归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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