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公司的条件和步骤
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
此项工作所需的详细材料如下: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专门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用于记录投资方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本;
若申请名称中包含如“中国”、“中华”、“国家”、“全国”以及“国际”这样的敏感词汇,请提供由国务院的盖章批准文件复印件。
接着,您可以前往银行开设一个用于验资的临时性存款账户。
下一步是向该账户注资并对其进行严格的验资审核。
步入正式阶段后,即进入到工商管理局来办理相关的登记事宜:
包括上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获得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拟定公司章程;
准备投资方的主体资质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提供经过验证的资金证明;
如果首笔出资是非货币性的资产,还需提供已经顺利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准备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备妥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向工商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前置审批所需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的复印件或许可证明等相关材料。
最后一步便是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紧接着,您就可以申请开通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了。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顺利地完成公司注册的各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和第82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公司全部股东出资缴纳之后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之后的30日之内,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设立公司应报送的文件。
二、成立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成立公司法人有以下要求:
1、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2、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成立公司的条件和步骤”,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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