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公司基本流程
首先,我们须准备至少15个待注册的公司名字前往工商部门进行核名;
其次,刻制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私章和合同专用章,同时选择一家银行开设验资户并注入投资款;
接下来,将所有申请资料整理妥当后送至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然后,再把同样的资料提交至税务局进行企业税种认定;
紧接着还要向开立验资户的那家或者其他银行申请设立企业基本账户;
最后,由企业会计负责整理相关资料并提交至国地税务部门办理公司备案与报税手续。
请注意以下几点:
2. 注册地点房产证与房屋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为必备,若有需要,也会要求你出示房产证原件供审核;
3. 请携带全体股东有效身份证件;
5. 明确公司运营业务范围(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未超出注册允许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二、成立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成立公司法人有以下要求:
1、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2、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成立公司基本流程”,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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