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获利金额怎么认定
关于帮信罪(即所谓“协助或参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收益评估办法,请参照以下几个重要方面进行审慎评判:
首先,支付结算金额。
若结算金额已经超过20万元人民币,则可视为成功符合帮信罪的判定条件之一;
其次,审查违法所得金额。
同样地,若调查发现该金额已突破1万元人民币,便可以此为依据判定该行为涉嫌帮信罪;
再者,以助力情况之复杂性加以考量。
例如,倘若行为人帮助了至少3名以上的相关人员,其行为便可能涉及帮信罪;
最后,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
如考察期内有过两次针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助长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构成威胁的被指控经历且曾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如果在被重新指控出类似行为的情况下;
或者被协助的有关人员所实施的犯罪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后果等等。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对帮信罪的界定过程中,涉案金额以及获利金额的认定往往是建立在相关当事人的银行流水基础之上,并不能仅仅依据上游犯罪资金的状态确定。
假如在某些情况下资金性质仍难以确认,未来应该按照真实流入经济体的资金量乘以5作为基本估算。
同样地,如果相关的数值总数达到上述标准的五倍以上,或者导致严重后果的,也都应该按帮信罪来追责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帮信罪获利三万如何获刑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情节严重”为入罪门槛。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帮信罪获利金额怎么认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