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来管
在遭遇质量问题时,适宜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同开发商取得联系。
这是由于买方与卖方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契约关联。
开发商不仅是商品房的研发制造商,还是商品的唯一零售商,因此他们理应为所售出的商品的品质负担最终的责任。
在出现质量问题后,开发商须向购买者作出相应的赔偿,然后依据问题症结的判断结果,据此以契约条款向责任单元追责。
假设开发商没有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或者申诉者对其解决方案感到不满意,当事人有权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申请机构介入调查,或者向建设主管机关提出投诉。
居住者也可以直接拜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性鉴定资格的相关单位对房屋进行深入鉴定。
最后,如果所有上诉渠道均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则房主可以根据法律条文及自身实际情况向开发商发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开发商不去备案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违约不退钱的话到当地的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是最有效的,退房四步走:
第一步:
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
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
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
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来管”,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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