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怎么退房
1. 若商品房已正式交付使用,但购房者经过专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重新核验认为该商品房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则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投诉维权。
若最后确认主体结构确实有质量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以弥补自己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 假如因为住房质量问题严重至极大地影响到购房者的生活品质和住户使用体验,甚至威胁到其人身安全,那么购方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退房开发商违约金怎么算
若是开发商的责任,导致购房者退房的,退房者无需支付退房违约金,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购房者因为自己的原因,主动要求退房,就要赔付开发商退房违约金,若退房违约金写进购房合同,就按购房合同处理,若没有,则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怎么退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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