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发现质量问题能退房吗
若房屋出现以下二种类型之质量问题,则消费者可选择申请退房:
1、在商品房交付并投入使用之后,倘使用者认为主体建筑结构之品质未能达到标准,他们享有遵循相关法规及规章制度,委托具备工程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重新检查与核实的权利。
经过该类机构的科学检测,倘若事实证明确实是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使用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
同时,对于使用者因这一原因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受损情况,房地产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起相应的赔偿义务。
2、若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到日常的居住以及使用体验,消费者则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提出解约要求及索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开发商不退房款找哪个部门
第一种是和开发商直接对话协商。
开发商和其他企业一样,并非完全不讲法不讲理不通人情,遇有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沟通,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方案。
第二种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
投诉也是有技巧的,必须有充足的理由。
商品房销售分为预售和现售两种,两种销售模式下有不同的管理要求和规定,购房者应当去熟悉和了解。
只有当开发商有存在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投诉才可能对开发商造成影响。
第三种是司法诉讼。
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建立的合同关系,无论是否签署了书面的协议,是否经过了网签,都是合同关系。
因为解除合同发生的纠纷,购房者就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几个情形,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发现质量问题能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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