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购置完成后,针对退房事宜并未设立明确的截止期限。
若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即应由买受人有权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要求退房并且向开发企业追责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大类常见情形:
1)商品房交付日期超出预设时限的状况;
2)房屋结构含有重大质量瑕疵,无法进行修复或经过修复仍达不到双方事先约定品质标准,此时需业主有权提出退房要求;
3)因开发商主观原因所导致,使得业主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取到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情况下,业主亦享有退房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合同签订后能退房吗
很难,除非有以下情况:
卖方明示违约;
出售后又抵押的;
一房二卖;
隐瞒无证售房的;
隐瞒房屋抵押的;
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
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面积误差比超过3%;
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目的落空;
其他违约的情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合同过户后能退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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